外交部發表南海聲明:不接受我未同意之協議

2015-07-07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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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日前發表「南海和平倡議」

馬英九總統日前發表「南海和平倡議」

馬英九總統7日藉紀念抗戰勝利暨七七事變場合,強調我國收回太平島等南海諸島主權,係根據《開羅宣言》等國際法文件;任何國家企圖否定太平島做為島嶼的事實,都無法減損我國政府捍衛太平島的主權及依據相關國際法所應享有的一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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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馬英九發表正式談話後,外交部隨即發出中英文版《中華民國對南海問題之立場聲明》,除重申我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並表示願與相關國家對話協商外,也強調任何有關太平島及其他南海島礁與海域之安排或協議,若未經中華民國政府參與協商並同意,對我國均不具任何效力,我國政府也均不予承認。

馬英九7日上午出席「戰爭的歷史與記憶:抗戰勝利七十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開幕式時在致辭中表示,抗戰勝利第2年,中華民國政府就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及日本降伏文書等相關國際法文件,收回南海諸島礁的主權,並派遣海軍以及相關人員逐島進行測繪、立碑等工作;今天大家耳熟能詳的「太平島」、「中業島」,都是以當年負責接收工作的主力艦艇命名。

太平島的碼頭(海巡署)
太平島的碼頭(海巡署)

馬英九強調,太平島完全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有關島嶼的定義,任何國家企圖否定太平島作為「島嶼」(island)的事實,都無法減損太平島的島嶼地位,及其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享有的海洋權利,中華民國會在國際法包括海洋法的基礎上,捍衛應有的一切權利。

就在馬英九發表談話之後,外交部發表中英文版《中華民國對南海問題之立場聲明》,重申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海域,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海域;中華民國對該4群島及其海域享有國際法上之權利,任何國家無論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張或占據,中華民國政府一概不予承認。

外交部聲明指出,中華民國政府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基本原則,願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的和平與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但任何有關太平島及其他南海島礁與海域之安排或協議,倘未經中華民國政府參與協商並同意,對中華民國均不具任何效力,中華民國政府亦均不予承認。

外交部除逐次說明相關島嶼發現、命名等歷史沿革,及我國歷年來在相關島嶼的建設外,並附上太平島的自然環境、基礎建設等圖片及說明,以佐證我國確實擁有太平島主權。

太平島的碼頭(海巡署)
太平島的碼頭(海巡署)

而馬英九也在稍早的談話中指出,太平島是南沙群島最大的自然生成島嶼,也是南沙群島中唯一擁有淡水資源的島嶼,在政府長年經營下,已設有太陽能光電系統、通信系統、醫院、郵局、碼頭、跑道及農場等基礎設施,「還有一間觀音堂可以拜拜」。馬英九說,政府將持續建設太平島,使它成為國際救援、環境保護及科學研究的重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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