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廣大興案爆紅的「洪大姊」洪慈綪日前當選屏東縣議員,卻於去年12月被屏東地檢署以涉及賄選為由,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今(8日)屏東地方法院認為罪證不足,宣判駁回。
在「廣大興28號事件」後,罹難漁民洪石成長女洪慈綪選布參選縣議員,強調要為故鄉的討海人發聲,去年九合一大選當選後,卻於去年12月遭屏東地檢署認定賄選,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檢方指控洪慈綪、琉球鄉長陳隆進等人「整團包在一起」賄選,一票至少4千元,多名選民也遭羈押。
屏東地方法院本週一審宣判陳隆進當選無效,今天則以罪證不足為由,駁回洪慈綪的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