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稿前郭璽未回應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海軍宣稱郭璽於今年二月至六月擔任無給職顧問,負責尋找商源,並簽立切結書,不得參與有關任何採購與代理;目前已經不是海軍顧問,仍不得參與任何採購與代理。
不過此一切結似乎形同具文。黃河說,代理GL的新華荷,後台老闆應為郭璽,還擔任該公司的「技術總監」。他認為,黃曙光聘郭璽為顧問代尋商源,取信國外廠商也算情理之內。但如果發聘書、印名片,可以自由進出司令部,約見承辦參謀,就會造成官員極大困擾,甚至讓郭璽有機會利用顧問名義,積極爭取IDS相關商機。
同時根據政府採購公開資料,海軍原於九月十八日要招開另外一個約二.二九億元技術顧問標,因故延至九月二十八日。新華荷是否也有介入此案?記者透過電子郵件向郭璽求證相關疑點,惟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嫻熟公共工程實務人士透露,台灣處境特殊,常有廠商在申請輸出許可時,以「研究用」目的提出申請,到了台灣再進行不同的名稱與用途。GL輸出許可或許也是以打擦邊球方式,用含糊名稱帶過申請來台。
潛艦國造爭議與獵雷艦案驚人相似
曾參與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的官員稱,台船為民間公司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招標文件若未經駐外單位認證,的確容易存在真偽難辨的風險。記者再向外交部及駐英代表處查證,證實該許可並未經外館認證,亦即這張輸出許可,很可能是由直布羅陀總督所直接發出。台船、海軍,乃至評選委員,審查資料責任恐有待釐清。
行政院官員分析,相關文件都受到機密保護,除非立法院比照獵雷艦案,成立調閱小組才能瞭解。真正關鍵恐怕得回到評選時「為何會選出這家?」「是否應該公布評委名單?」
回過頭看潛艦國造爭議與被慶富搞到破局的獵雷艦案,有著驚人相似之處。獵雷艦是在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決標,十一月三日完成簽約,慶富已先拿到義大利船廠Intermarine的輸出許可。國防部官員稱,這是慶富能與台船大廠拿到相同評分的重要因素,但事後調查,確有評委出現異常給分情形。
慶富應於一五年十二月前,取得美國洛克希德.馬丁(Lockheed Martin)作戰系統輸出許可,因為作業不及申請展延。海軍當時並未終止契約,就是因為船廠輸出許可得來不易,這代表著輸出國家對這項協助「掛保證」。
進一步檢視這次爭議,即使有輸出許可,還要看是否有合格技術人員。從公開資料分析,GL原本六名技術人員幾無建造潛艦經驗。
其中唯一擁有經驗的是位西班牙籍工程師Juan Herrero Valero,曾參與該國S80+潛艦耐壓殼體,問題是該型潛艦因浮力不足,一下潛就上不來,後來再進行改造,花了約一四○○億元新台幣仍宣告失敗,成為國際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