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柯文哲借場地偷跑 姚文智拿出公文爆料

2018-10-30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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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市長候選人姚文智30日在臉書爆料,柯文哲行動競總的活動,10月2日提出申請,但北市府核准日期卻是10月1日,質疑「柯市長又偷跑了嗎?」(資料照,陳品佑攝)

民進黨市長候選人姚文智30日在臉書爆料,柯文哲行動競總的活動,10月2日提出申請,但北市府核准日期卻是10月1日,質疑「柯市長又偷跑了嗎?」(資料照,陳品佑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10月20日在北投七星公園舉辦行動競總活動,事後因行動車挨罰還被沒收保證金,也爆出市府不准對手姚文智借用公園的雙重標準爭議。民進黨市長候選人姚文智今(30)日在臉書爆料,柯文哲行動競總的活動,10月2日提出申請,但北市府核准日期卻是10月1日,質疑「柯市長又偷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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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智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競總提出的場地申請時間為10月2日,北市府公燈處核准的時間為10月8日。不過,問題來了,最重要的收據,它的核准日期卻是10月1日,文號也與公燈處的文號不符。

姚文智質疑,難道柯陣營還沒提出申請,北市府就核准了嗎?柯市長又偷跑了嗎?為什麼連基本的行政申請流程都出問題?難道是北市府承受上級壓力,先上車後補票嗎?這不是官官相護什麼是官官相護?

姚文智要求,請柯市長向台北市民說清楚講明白,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請柯市長對外公布收據裡頭所提到的10月1日的「陽字31637號文」,以昭公信。

姚文智也表示,他只有一個請求,這一次拜託不要又把責任推給底下的公務人員,說是公務員寫錯,台北市不要再有余文。

公文文號不符 北市府:承辦人員作業疏忽

對於姚文智的爆料指控,北市府公燈處稍早也已發出新聞稿回應。北市府公燈處表示,保證金繳款編號024300號收據上文號107年10月1日北市公陽字31637號為誤繕,正確核准文號為107年10月8日北市公陽字第1076033825號,公園處業已更正完成。公燈處指出,是「因承辦人員作業疏忽」,於登錄填寫場地保證金收據時,未更改前一件收款收據的文號,直接套用列印以致發生錯誤,公園處將強化內部審核機制,避免錯誤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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