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涉嫌以嫁女兒名義收禮,透過女建商周麗惠,向寶興開發、樂揚建設2建商收賄,及親友到周女公司坐領乾薪作等3大手法收賄,再利用職權協助建商通過板橋、新店2件都更案審查。台北地檢署以涉犯重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對許志堅與建商白手套周麗惠收押禁見,法官昨(30)日裁准。
據了解,許志堅在副市長任內安排兒子許士耘到白手套周麗惠的建設公司任職,月薪超過10萬元,迄今超過3年,其近400萬元的薪資極可能是寶興開發付的賄款,不過許志堅與周麗惠均否認犯罪,許志堅辯稱因繼承家族不動產,所以和手足間約定以不動產市價作為過戶條件,由於他拿不出資金,建商才資助他款項周轉,是單純的借貸,並非賄款;至於名錶與金條,是周麗惠送他女兒的「結婚賀禮」與代購的「嫁妝」,也非行賄。
周麗惠方面則供稱,金條是許志堅託她代買,不是餽贈;許志堅3親人在她公司只是掛名員工,用以報稅、節稅,且也說不出3人在公司的職務與負責的工作。因周女說詞與許志堅兜不攏,成為法官認定2人供述不一、有串證之虞的重要羈押事證。
樂揚建設昨也被報導捲入許志堅收賄疑案,樂揚昨聲明,媒體報導內容多有違誤,該公司絕無行賄,贈送名錶、黃金等皆為不實,與許志堅之間未涉及不法,已配合調查,籲各界勿未審先斷。
北院方面則認定,此案屬「結構性犯罪」,依據證人陳述、公司登記資料、會議紀錄、通訊監察譯文看來,堪認2人涉行、收賄罪嫌疑重大,且供述內容不一致,確有串證之虞,許志堅的律師曾益盛則表示將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