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中華民國護照,享受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等便利待遇的國家,新增印度、伊朗等6個國家,總數從原來的142國增加到148國。
外交部10日表示,給予我國免(落)簽及其他簽證便利待遇的國家及地區數目再增6個,分別是印度、伊朗、亞美尼亞、卡達、象牙海岸及索馬利蘭,總數自原來142國增至148國。
印度8月15日開始給予持中華民國護照的國人電子簽證待遇,促進兩國人民、經貿往來等交流,深化兩國關係,外交部對此項公布表示歡迎。
此外,外交部表示,國人將可以落地簽證方式前往伊朗、亞美尼亞,以電子簽證方式前往卡達、象牙海岸,以及以免簽證方式前往索馬利蘭。但外交部特別提醒,護照文件上如有以色列簽證或相關註記,伊朗可以拒絕核發簽證。
外交部表示,前往印度觀光或洽商,均可在啟程至少4天前上網申請電子簽證,費用為每人60美元,單次入境,效期自抵達印度當日起30天內有效,每年最多僅得使用2次電子簽證入境印度。持電子簽證國人可自德里、清奈、邦加羅爾、加爾各達、孟買等16個指定機場入境。
外交部提醒,在上述國家及地區停留期間務必注意自身安全並遵守當地法令,若有急難救助需要,分別就近與各駐外館處聯絡,或撥打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886-800-08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