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頂新門神說」無罪 羅智強提民事求償1千萬當「滅東廠基金」

2018-11-14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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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曾批羅智強「頂新門神」遭羅以毀謗罪上訴,今(14)日高等法院宣判二審無罪,左為前總統馬英九。(資料照,取自羅智強臉書)

周玉蔻曾批羅智強「頂新門神」遭羅以毀謗罪上訴,今(14)日高等法院宣判二審無罪,左為前總統馬英九。(資料照,取自羅智強臉書)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先前在節目上針對頂新案發表言論實,影射前總統馬英九幕僚、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是頂新集團「門神」,收取政治獻金,遭羅智強提告。高院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高院今(14)日駁回檢察官的上訴,周玉蔻無罪確定。對此,羅智強表示遺憾,未來也將對周玉蔻提出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獲賠金額將作為滅東廠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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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在頂新案後,曾爆料時任總統馬英九、台北101大樓董事胡定吾、國民黨中常委劉大貝與羅智強等3人與頂新關係匪淺,並影射羅為「頂新門神」,遭羅智強等3人告周玉蔻加重毀謗。

20161105-陳淞山的兩岸觀察新書發表會.名嘴周玉蔻(陳明仁攝)
周玉蔻因於節目上指羅智強為「頂新門神」遭羅控告。(陳明仁攝)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周玉蔻無罪,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羅智強曾承認和魏應交餐敘2次,席間魏應交曾提及與101大樓董事長宋文琪經營理念的磨擦。而周玉蔻基於羅曾與魏應交餐敘,魏應交後來獲得101大樓執行長職務,因此主觀上認為羅智強協助頂新集團鞏固101大樓經營權而發表相關言論,難以認定為故意或重大輕率惡意發言。

高院表示,羅智強身居要職,與企業間的互動屬於公共議題,為可受公評之事,當事人應給予較大程度的容忍,即使周玉蔻評羅智強「頂新門神」有失中立,但認為周並非以毀損名譽為目的,而是以維護公共利益為出發點,不該認為是惡意言論,仍盼周玉蔻無罪,全案定讞不得再上訴。

對此,羅智強表示對惡姑息、就是對善殘忍,雖然刑事判決部分已經確定,但仍會繼續進行民事上訴,預計向周玉蔻求償1000萬民事求償,作為「滅東廠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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