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7至16案投票,將於周六(24日)舉行投票,經中選會彙整,本次投票縣市長選舉人人數為1910萬2502人,縣市議員為1905萬3128人,全國公投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75萬7067人,依據《公投法》規定,公投案需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達投票權人總數4分之1以上,即超過493萬9267票,才算過關。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全國公民投票本週六即將登場。經中選會彙整結果,直轄市、縣(市)長選舉人人數,為1910萬2502人;直轄市、縣(市)議員選舉人人數,為1905萬3128人;鄉(鎮、市)長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選舉人人數,為505萬9392人;鄉(鎮、市)民代表,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人人數,為505萬3705人;村(里)長選舉人人數,為1894萬4788人。
至於公投案,經中選會彙整,第7至16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75萬7067人,其中18歲以上、未滿20歲的公投首投族人數,則為58萬2043人。
公投同意票需多於不同意票
根據《公投法》規定,公民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4分之1以上者,即為通過;以1975萬7067人計算,公投案需要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超過493萬9267票才能過關。
而為備戰公投綁大選,中選會已於10月,完成全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29萬5904人招募,原則以1投開票所13.5人規劃,新增辦理公民投票工作人員,1投開票所以6人為原則,並由各地選舉委員會視實際需要設置。
此次選舉及公投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總計27萬9597人,加上依《選罷法》規定,由各地選委會洽請當地警察機關,調派警衛人員,共1萬6307人,兩者合計為29萬5904人。中選會強調,工作人員配置充足,開票時亦有足夠人力輪流執行任務,工作人員不致過勞,也不會降低開票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