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暫行條例三讀 通過水電補助

2015-09-1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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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兵暫行條例拍板通過!條例訂定施行日期至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圖為國防部長高廣圻。(資料照片,蘇仲泓攝)

募兵暫行條例拍板通過!條例訂定施行日期至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圖為國防部長高廣圻。(資料照片,蘇仲泓攝)

為了建構「固若磐石」的國防武力,國防部原本預計在2014年底就要達成全募兵制,但因無法募到足夠的志願兵員,至今已2度跳票。對此,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國防部表示,此次條例除了完備募兵制法制基礎,還能提高招募及留營誘因,確保募兵制轉型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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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訂定施行日期至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國防部報告表示,這提供足夠時間進行人力補充,確保募兵制兵員需求及國軍戰力穩固

立法院今日動用表決三讀通過募兵暫行條例,條例中提供包含志願役退除役軍人退休及其家人補助優待、加給及留營慰助金、多元進修管道及退後輔導等。

志願役退除役軍人退休及其家人補助優待方面,條文明定,志願役退除役軍人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的家屬住宅自用生活所需的水電得予優待。

加給及留營慰助金方面,條文中明定,志願役現役軍人得支領戰鬥部隊加給及留營慰助金;並應衡酌募兵需求,提高志願役勤務加給及地域加給,強化招募及留營誘因。

多元進修管道方面,條文明定主管機關得協調大專校院,以外加名額方式,專案核定在營區內開設學位在職專班。

有關出路,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志願役軍官、士官預備役人員,依規定志願再服現役或期滿服役者,其期間為3年以下,免受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期間最少1年限制;且退伍的女性軍官、士官未志願服預備役者,得視軍事或任務需要,依志願再服現役或期滿繼續服役。

關於退後輔導方面,條文明定若退除役軍人有創業意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稱輔導會)得予創業輔導及補助;申請輔導會就學補助的退除役軍人,就學期間為中低(低)收入戶得發給就學生活津貼;退除役軍人參加輔導會或其委託辦理訓練班別以外公告的職業訓練,得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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