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北基地區10月1日零時起同步調整計程車運價,計費基準基本里程仍維持1.25公里新台幣70元不變。但續程跳表從現行250公尺跳5元改為200公尺跳5元,延滯計時從現行100秒跳5元改為80秒跳5元,平均漲幅約為14%。由於新計費表趕製不及,公運處則暫推簡易對照表,換表過渡期將使用簡易對照表收費,計程車駕駛應儘速索取及張貼,以便向乘客說明新運價。
公共運輸處表示,計程車司機可至警察廣播電台、計程車公(工)會、各計程車服務站、計程車合作社、交通警察大隊、計程車隊及臺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等處索取運價對照表貼紙。簡易表必須統一貼在椅背,方便乘客了解跳表計價。而已經裝了新式計程表的司機,不得再以簡易表加價,若有超收車資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將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罰鍰。
公運處說明,乘客可依對照表應付車資為舊表計費器跳表顯示金額,再依對照表級距對應加付車資,例如跳表顯示金額為90元,依對照表級距70至95元者無需額外付費;例如跳表顯示金額為130元,依對照表級距100至145元需再加付5元。公運處也強調,新式計費表具有語音播報、列印收據等功能,乘客可由外觀、聲音加以分辨舊表或新表,未來搭車時如對車資有任何疑問,可記下車牌號碼、搭車時間及地點等反映,申訴電話為2759-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