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成立防衛裝備廳 加速出口武器

2015-10-0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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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安倍內閣正式決定了"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則",大幅放寬武器出口限制(圖為日本海上自衛隊軍艦)。(BBC中文網)

2014年4月安倍內閣正式決定了"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則",大幅放寬武器出口限制(圖為日本海上自衛隊軍艦)。(BBC中文網)

日本防衛省旗下的新機構-防衛裝備廳週四(10月1日)正式成立。這是基於今 年6月日本國會成立的《改訂防衛省設置法》,防衛省把原來省內的研究開發部門與旗下負責自衛隊裝備、駐軍設施等的"裝備設施本部"合併,並在原有主打研究 開發武器功能的基礎上,促進供應武器功能,尤其是促進通過與海外合作研製武器,降低防衛裝備成本來供應的統籌新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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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省技術研究本部長渡邊秀明週四上午在接受防衛大臣中谷元辭令,正式就任"防衛裝備廳"首任長官後,防衛省舉行了成立紀念儀式。儀式後中谷元對記者團說:"今後將有效地取得裝備品並與各國從事裝備合作"。

" 防衛裝備廳"是在長官之下,設有防衛技監、長官官房、裝備政策部、計劃管理部、技術戰略部、供應管理部、供應事業部和負責研究試驗的設施機關各部,規模約 1800人,其中事務人員和技術人員1400人、自衛官400人,另外配備約20名負責監督貪污腐敗的監察官,此外防衛裝備廳外還有監視體制。

演變背景

二 戰期間,日本政府設有軍需省,負責武器開發、製造和出口。二戰戰敗後,在美軍佔領日本期間的1947年,日本成立了負責供應美軍軍需的"特別調達 廳",1949年正式成為日本政府行政機構,1962年改組為"防衛設施廳",隸屬內閣府。2007年伴隨防衛廳升格成為防衛省,廢除了防衛設施廳。

由於1967年的日本佐藤榮作內閣制定"慎重對共產國家、禁止對聯合國決議禁止出口的國家、禁止對國際紛爭或可能紛爭的國家出口武器"的"武器出口三原則"逐漸演變為禁止趨勢並延續,2007年防衛省成立後,省內設置研究開發武器的技術研究本部。

另一方面,1954年日本成立防衛廳時,還設立了一個實施供應自衛隊武器的隸屬防衛廳的行政機構-"調達實施本部"。

2001年"調達實施本部"改名"契約本部"、2006年再改名為"裝備本部"、2007年伴隨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又改名為"裝備設施本部",始終隸屬防衛廳、防衛省。

原則變遷

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則"在1983年的中曾根康弘內閣改變瞭解釋,容許例外對美國出口。不過1991年波斯灣戰爭和二十一世紀的伊拉克戰爭中,美國屬"國際紛爭國",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則"開始有名存實亡的嫌疑。

2005年前首相小泉純一郎政權時期,伴隨朝鮮開發彈道導彈步伐,日本再放寬武器出口原則,增加容許與美國合作開發、生產彈道導彈防禦系統,2007年還向印尼提供了對抗海盜的巡邏艦。

同 年,日本經濟界開始公開敦促政府放寬武器出口限制,2010年民主黨政權時期也顯示了修改出口武器原則的意向。2012年首相安倍晉三奪權後,前防衛大臣 小野寺五典曾說,"出口武器是國際潮流,日本不應落後"。2014年4月安倍內閣正式決定了"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則",大幅放寬武 器出口限制。

基於新原則,三菱重工開始生產向美國出口導彈防禦系統零部件,並凖備向伊拉克出口;三菱電機凖備與英國合作,研究提升命中精確度的導彈;日本與澳大利亞合作研製潛水艇也曾進入議題。

日本官方電視台NHK週四說,"近年,防衛裝備最先進的電腦技術提升了研製成本,防衛省的課題是如何抑制必要裝備的費用,防衛裝備廳被期待能提升供應效率,並依據'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促進日本生產的裝備向海外轉移"。

(責編: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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