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你必須知道的5件事

2015-10-0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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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談判會場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談判會場

美國貿易代表佛洛曼(Michael Froman)5日宣布,美國、日本、澳洲等12個國家成功結束《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談判,達成TPP貿易協定。那麼,TPP的基本內容是什麼?涉及哪些國家?主要特點是什麼?談判結束後還面臨哪些挑戰?受到哪些批評?本文一一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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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TPP)最初由智利、新加坡、紐西蘭、汶萊於2005年發起,其最重要的特點是相互取消關稅。由於最初參與方經濟體量較小,這一協定原本少人關注。2008年美國宣布加入,提出要創建一個高標準、更廣泛的地區合作協定,此後熱度漸高。澳洲、秘魯、越南、日本等國在此後幾年陸續加入。

TPP包含大量法律條款,包括投資、服務、電子商務、政府採購、知識產權、勞工、環境等30個章節,其中農產品市場准入、汽車業原產地規則、製藥業知識產權保護是此前多輪談判的主要焦點。經過激烈博弈,各方最終達成妥協,成功結束TPP談判。依據協定,相關國家間約1.8萬種商品的關稅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逐步減少或完全取消。

TPP涉及哪些國家?

此次達成TPP的共有12個國家:美國、日本、澳洲、加拿大、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越南、紐西蘭、智利、墨西哥和秘魯,其經濟規模佔全球經濟總量的40%。

TPP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與現有一些多邊自貿安排相比,TPP談判的重點在於標準和規則的制定,並希望以此為樣本重塑亞太乃至全球貿易規則,因此追求「全覆蓋」和「高標準」是其顯著特徵。

首先,TPP追求「全覆蓋」。以往大多數自貿協定主要限於降低商品關稅、促進服務貿易,而TPP不僅規定取消或降低商品關稅,還涵蓋投資、競爭政策、技術貿易壁壘、食品安全、知識產權、政府採購以及綠色成長和勞工保護等,覆蓋領域之廣遠超過一般的自貿協定。

其次,TPP在開放程度上明確指向「高標準」。例如,TPP在環保、勞工、原產地和政府採購等方麵包含了諸多高標準的條款。專家指出,這些高標準或許體現了國際貿易未來的某種趨勢,但是考慮到TPP所包含的國家還包括一些開發中國家,這些條款實際上超過了部分國家的現實情況和承受能力。

TPP達成後還面臨哪些挑戰?

首先是「批准關」。TPP需完成各國的立法或批准程序後方能生效。12個國家政情各異,審議這份協定將面臨政黨之間、利益團體之間複雜的政治博弈。

以美國國會為例,不少民主黨議員批評這項協定將使美國喪失更多就業機會,損害消費者利益,削弱環保意願。包括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哈奇(Orrin Hatch)在內的一些共和黨議員則對協定內容感到失望,認為美國政府在知識財產權保護方面作出過多妥協。美國一些勞工組織和環保組織也對TPP持明確反對態度,多次抗議示威。按照程序,美國國會要到2016年才會開始審議這項協定,整個過程也要數月時間。此外,加拿大本月中旬將舉行國會選舉,屆時產生的新政府是否認可現有談判成果也還未知。

TPP受到哪些批評?

TPP可能造成新的不平衡和不確定性。在TPP談判參與國中,既有美國、加拿大這樣的已開發國家,也有汶萊、越南這樣的開發中國家。不少專家指出,TPP要求顯著地減少貿易保護,限制對外國投資者的監管,對政府採購採取所謂機會均等原則,並對金融自由化設立高標準,超越了不少開發中國家所處的發展階段,也很可能超出了它們本國企業所能承受的範圍。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羅斯福研究所(Roosevelt Institute)經濟學家赫什(Adam Hersh)近日也聯合撰文指出,TPP的談判過程有很多大型商業遊說集團的身影。從專利藥品壟斷權、投資者-東道國爭端解決機制等內容來看,美國主導的TPP實際上已與「自由」貿易無關,而更多是關於「人為操作」的貿易——由主要受益者挑選有利可圖的公司和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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