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雲豹甲車採購弊案,今由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30多人。
一台要價9千多萬的雲豹甲車,在6月時被爆出採購醜聞,檢調查出,億嶸科技與啟福工業看中採購案有利可圖,便拉攏中興電工,以中興電工名義得標326套雲豹甲車「動力系統」標案,但卻違反採購契約,使用劣級品或中國製造的次級零件,使得雲豹甲車每2天就要送修1台。檢調更查出廠商浮報零件的報價金額,使用劣質零件成本僅1萬多元,卻向軍方報價28萬元,從中獲取暴利。
招標規範中,明訂禁用中國地區的產品,零件必須由台灣自行生產,但中興電工竟與其他下游包商卻以中國製次級零件,混充台灣製造品交貨,但交貨時因瑕疵過多,恐無法通過檢驗,億嶸科技負責人張光明向軍方人員李迪光行賄,讓雲豹甲車順利通關。
今年6月爆發弊案時,國軍仍稱雲豹甲車妥善率高達99%,但上月檢調抽測5輛雲豹甲車,卻只有2輛通過,其他3輛的動力底盤,均無法達到作戰要求。
檢方指中興電工江義福等人以不實合約套取款項,違反證券交易法犯行,而張光明過去也曾因行賄軍方人員遭判刑,卻毫無悔意再犯,李迪光等3名軍方公職人員,違背公務收取賄賂,實為戕害國家安全,應嚴加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