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擬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刑度 未來刑責堪比殺人罪

2015-10-14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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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性犯罪問題嚴重,前日甚至出現警察參與集體性侵事件的案例,為嚴防性防罪問題不斷衍生,日本法務省日前邀集專家討論修法事宜,除決議上調強制性交罪(日稱強姦罪)等的最低刑責外,還計畫將妨害性自主罪改為非告乃論,並將男性納入保障對象,摒除既往相關法律只保護女性的舊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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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務省9日邀請各界專家,針對妨害性自主罪的相關議題進行研討,並上呈報告書,期望法務省進行修法,主要內容為:(1)將強制性交罪(日稱強姦罪)的刑期,從最低3年以上,改為最低5年以上,並將強制性交猥褻罪之加重結果犯(日稱強姦致死傷罪)的刑期,從原本的無期徒刑或最低5年以上,改為最低6年以上;(2)將妨害性自主罪改為非告訴乃論;(3)為保護未滿18歲的受害者,設立親屬等假以「監護人」名義犯罪的相關處罰規定;(4)摒除妨害性自主罪中的性別差異,將男性納入可能受害者內。

受害者支援團體等指出,強制性交罪、強制性交猥褻罪之加重結果犯兩項的法定刑責,竟比強盜罪強盗致死傷罪還低,認為法務部有必要對此進行修法。 

日本法務大臣岩城光英接獲報告書後,於9日的法制審議會中,提出調整妨害性自主罪相關刑責、將妨害性自主罪改為非告訴乃論等多項修正法案大綱,《產經新聞》稱,許多與會者贊同修正法案,而法務省也預計於10月中旬創立專門部門會議,進一步探討修法方向等,最快將在明年得出修正案完整結論。岩城法務大臣於9日的記者會表示:「期望(專門部門會議)站在專業的立場上,考慮性犯罪的實際情況,進行充實的議論。」

審議會決議將強制性交罪的最低刑期,從3年以上改為5年以上,刑責相當於殺人罪,且原先的報告書中,針對同時犯下妨害性自主罪及強盜罪的情況,提出先犯下強盜罪時,處以無期徒刑或最低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先犯下妨害性自主罪時,處以5年以上3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審議會最終則決議不論先後順序,一律處以無期徒刑或最低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此外,報告書也指出,日本現行的妨害性自主罪為告訴乃論,若受害者未提出告訴,法律上便不能處分加害者,這對加害者為親屬、朋友等關係相近的受害者來說,自行決定是否要懲治加害者,心理負擔十分沉重;審議會決議,為減輕受害者心理壓力,將妨害性自主罪改為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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