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內換柱事件不斷延燒,不僅黨內一團亂,民進黨籍立委陳亭妃曾痛批國民黨換柱行為,是史上最大宗的搓圓仔湯,後來也向最高檢察署遞狀告發,已經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檢察總長顏大和13日上午表示,此案依據《法院組織法》規定,屬於特偵組的管轄範圍,將發交特偵組偵辦。特偵組發言人郭文東13日上午回應,還沒接到最高檢的函文,接到後會立即展開偵辦。
陳亭妃在7日曾指出,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記者會上提到:「我不會私下接受任何的交換,也不會向任何不合理的勢力低頭。」其中提到「交換」、「資源勸退」,證實國民黨內早已有不當利益交換,正是「搓圓仔湯」。她也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參選人以期約、賄賂等利益使人放棄競選活動,可處3至10年有期徒刑,最高併科罰金2000萬元,且預備犯者也處1年有期徒刑,向最高檢察署告發。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聯黨籍立委周倪安也隨後遞狀告發。周倪安表示,洪秀柱雖然還沒正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登記為總統候選人,但她已獲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通過,完成國民黨黨內初選程序,成為國民黨正式的總統提名參選人。不管洪秀柱有沒有答應朱立倫、李四川的退選談判,朱、李均已提出交換條件,勸退國民黨初選通過的總統提名人,已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
顏大和表示,目前交由檢察官研議應由特偵組或北檢偵辦,研議陳亭妃告發朱立倫案的檢察官認為依據《法院組織法》應交由特偵組偵辦。至於周倪安所告發的案件,目前還由另名檢察官研議中。
搓圓仔湯條款: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