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倒閣不成,工黨及「留歐派」議員醞釀發起二次公投,但仍須與其他政黨協商,加上必須有把握二次公投結果符合發起政黨期望,否則是孤注一擲的行為。由於英國勢必要脫歐,國會可要求政府爭取延遲脫歐或軟脫歐(soft brexit);根據《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第50條(Article 50)規定,歐盟其他27國可同意暫停為期2年的談判時間,若英國要舉行選舉或公投,歐盟很可能准予暫停。
暫停談判、軟脫歐、無協議脫歐?
獨立智庫「開放歐洲」(Open Europe)政策分析師瓦爾許(Dominic Walsh)先前分析指出,梅伊談妥的《退出協議》若遭否決,英國將朝更加軟脫歐的方向前進,可能是形同挪威與歐盟之間的關係,即非歐盟成員國,卻享有歐盟單一市場待遇,人員和貨物也可自由流通,農漁業及司法不受歐盟規範,但梅伊與工黨均反對此模式,就算軟脫歐能獲得跨黨派支持,但要先換掉首相才可能推動。
儘管各政黨都反對在沒有協議的情況下與歐盟分手,但國會也難以達成共識,提出絕大多數議員均支持的方案,而國會各黨沒有共識,也阻止不了英國脫歐,屆時英國在2019年3月29日退出歐盟,在沒有任何協議緩和衝擊的情況下,勢必會帶來動盪。圖斯克(Donald Tusk)強調歐盟不會「重談」協議,但願意討論如何讓英國批准協議,「隨著時間流逝,也會為無協議脫歐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