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陳菊23日出席反賄選活動時,對轄區警分局長、派出所長撂下重話,要求警局認真杜絕賄選,如果沒有認真查賄,就考慮撤換或調整職務;查賄表現好者,就破格拔擢,給予鼓勵。
明年1月16日將舉行總統立委大選,高雄市政府與高雄地檢署合作宣導反賄選。陳菊上周出席類似活動時,就曾在高檢署檢察長周章欽面前指出,像賄選這種「做假的」,應該要抓。
陳菊今天要求警察局長陳家欽、所有分局及派出所全力配合查賄。她說,派出所所長若不知轄區誰買票、賣票,這樣所長絕對沒有深入基層,就要考慮撤換;嚴重買票地區,分局長卻不知道,顯示他不認真,應調整職務,但若查賄表現很好,認真抓賄選,就應破格拔擢,給予鼓勵。
陳菊表示,早期選舉風氣不佳,才會有「選舉無師傅,用錢買就有」的說法,因此出現現金買票、招待餐會、送禮、免費遊覽等各種賄選方式,還有選舉賭盤,變相綁樁,試圖影響投票行為。她呼籲市民選舉有能力的人,不要買票賣票。
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蘇聰榮表示,現金、走路工、茶水費,或其他有價值的物品,均可能構成賄選;買票的罪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不要為了人情包袱而賣票,若只因拿2000元,代價卻是3年徒刑,代價太高了,太不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