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此次放開存款利率上限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當前,我國經濟處在新舊產業和發展動能轉換接續關鍵期,為了更充分地發揮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推動經濟成長方式轉變,需要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同時,近年來科技進步、互聯網發展及其與金融的不斷融合,一些創新型的金融理財產品迅速發展,對存款的分流作用日益明顯,存款利率管制的效果趨於弱化,對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提出了迫切要求。此外,國際國內實踐都表明,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最好在物價下行、降息週期中進行,這樣存貸款定價不易因放鬆管制而顯著上升。當前,我國物價漲幅持續處於低位,市場利率呈下行趨勢,也為放開存款利率上限提供了較好的外部環境和時間窗口。
放開存款利率上限的市場條件也已成熟。目前,金融機構的資產方已完全實現市場化定價,負債方的市場化定價程度也已達到90%以上。人民銀行僅對活期存款和一年以內(含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保留基準利率1.5倍的上限管理,距離放開利率管制只有一步之遙。從實際情況看,我國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能力已顯著提升,存款定價行為總體較為理性,已形成分層有序、差異化競爭的存款定價格局。主要商業銀行對放開存款利率上限已有充分預期並做了大量準備工作,「靴子」落地有利於進一步穩定預期。此外,大額存單和同業存單發行交易有序推進,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不斷健全,存款保險制度順利推出,也為放開存款利率上限奠定了堅實基礎。
在此背景下,人民銀行決定抓住有利時機,寓改革於調控之中,結合貨幣政策調整,對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村鎮銀行、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這標誌著我國利率管制基本放開,金融市場主體可按照市場化的原則自主協商確定各類金融產品定價。這既有利於促使金融機構加快轉變經營模式,提升金融服務水平;也有利於健全市場利率體系,提高資金利用效率,促進直接融資發展和金融市場結構優化;更有利於完善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利率形成機制,發揮利率槓桿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充分釋放市場活力,對於穩成長、調結構、惠民生具有重要意義。
4、利率管制基本放開後,我國的利率形成與調控機制將是怎樣的?
答:取消對利率浮動的行政限制後,並不意味著央行不再對利率進行管理,只是利率調控會更加倚重市場化的貨幣政策工具和傳導機制。從這個角度講,利率市場化改革將進入新階段,核心是要建立健全與市場相適應的利率形成和調控機制,提高央行調控市場利率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