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鯊割魚翅 「順得慶888號」扣照8個月

2015-10-23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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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確認順得慶888號有將鯊魚漁獲割鰭棄身,及捕撈太平洋禁捕的黑鯊等違法行為,已處分收回漁業執照8個月以及15萬元罰鍰,同時沒入鯊魚漁獲物。(取自台灣綠色和平組織網站)

漁業署確認順得慶888號有將鯊魚漁獲割鰭棄身,及捕撈太平洋禁捕的黑鯊等違法行為,已處分收回漁業執照8個月以及15萬元罰鍰,同時沒入鯊魚漁獲物。(取自台灣綠色和平組織網站)

順得慶888號漁船日前遭綠色和平組織指控非法捕撈鯊魚,漁業署於9日派員檢查後,查獲未詳實填寫漁獲資料、將鯊魚漁獲割鰭棄身,以及捕撈太平洋禁捕的黑鯊等違規行為,已處分收回漁業執照8個月以及15萬元罰鍰,同時沒入鯊魚漁獲物,另外,也對船長處以收回船員手冊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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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組織表示,其所屬彩虹勇士號9月9日於太平洋公海,直擊台灣籍漁船「順得慶888號」非法作業,並於船上發現3袋共75公斤的鯊魚鰭,明顯違反台灣漁業署鯊魚「鰭不離身」規定,而且鯊魚鰭數量與漁獲紀錄表所記載的3隻水鯊明顯不符。綠色和平組織更從與船長和船員的訪談中得知,已轉載魚貨到其他船上,計畫將鯊魚鰭運回台灣出售圖利。

漁業署說明,9月17日、18日協請海巡署指派巡護9號巡護船,於南太平洋公海檢查順得慶888號漁船,並勒令該船漁艙封艙、立即返航。順得慶888號於10月9日返台,漁業署開艙清點後發現,該船漁獲物與漁獲速報表及作業情形紀錄表內登載的數量差異極大,顯示該船並未詳實填寫。

此外,漁業署在現場發現除了5尾水鯊鰭綁身外,還有水鯊胸鰭1片、背鰭1片、尾鰭4片及無法辨識之臀鰭114片,但卻無其他鯊魚身,顯示順得慶888號違法將鯊魚漁獲割鰭棄身;經採取鯊魚鰭樣本進行DNA比對鑑定後,確認該船違法捕撈太平洋禁捕之黑鯊(平滑白眼鮫)臀鰭。

經查「順得慶888號」確實有未詳實填寫漁獲資料、將鯊魚漁獲割鰭棄身及捕撈太平洋禁捕的黑鯊等違規行為。(取自台灣綠色和平組織)
割鰭棄身後,留下的鯊魚鰭。(取自台灣綠色和平組織網站)

漁業署表示,順得慶888號違反《未滿100噸漁船赴太平洋印度洋從事捕撈鮪類及類鮪類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規定,因此處以漁業人收回漁業執照8個月以及15萬元罰鍰併沒入鯊魚漁獲物,另對船長處以收回船員手冊8個月。

漁業署呼籲,漁船出海作業,應確實遵守相關作業規定,在國外違規捕魚,不僅自身遭受處分蒙受損失,也連帶衝擊及損害整體國家船隊之國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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