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的家譜裡沒有我的名字──〈賊〉
陳昇《放肆的情人》(一九八九年)專輯中有一首不大會被人提起的歌,名為〈宿命〉。在管樂的伴奏下,歌曲是這樣開始的:
不為什麼而活,是灑脫,是無奈
生活早已選擇了我,還是我決定如何來生活
總有理由原諒自己,是習慣,還是純粹喜歡
喜歡不對自己負責
陳昇還有張專輯,用英文起的名字,叫《My Destiny》(我的命運),收錄在他二○○二年出版的《一朝醒來是歌星》的自傳中。陳昇曾經說過:「聽說一個人
該走向何方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註定了。」(陳昇《九九九九滴眼淚》)其實,他在其他歌曲中也有不少類似的表達,像「當我們必需遺忘,習慣於宿命過往,生命就不再是恍惚年少」(〈路口〉)。
挑戰生命的不可能
「宿命」暗示著「我無法掌握我自己」。然而,如果我們對自身的命運充滿殘缺的認知,又如何對人生的種種選擇擁有充分的認知呢?再者,如果生活充滿了偶然和無序,我們每一步的自我選擇又會有什麼意義呢?
說到底,宿命(fate)或宿命論(fatalism)意味著我們的人生的許多決定是被決定的,而不是我們的自由意志所可以控制的。而且,這些決定與被決定的關係是隨意且獨斷的(arbitrary),找不到哲學上或神學上的因果律(基督教的上帝決定論和佛教的業報理論都不屬於宿命論的範疇)。宿命論是一種徹底的不可知論,認為冥冥之中存在太多的偶然因素。人生找不到可以明晰的軌跡,找不到x = {}的方程式。然而弔詭的是,人的一切活動,包括意識活動,都是有目的、有方向的,即對「可能」的選擇。因此,人的存在就是實現自己的「可能」,以此證明自己「在場」。那麼,宿命是否是對「可能」選擇的否定?
我本人一直對宿命論的問題有興趣,這和我在讀碩士研究生是學習西方戲劇有關。我尤其喜愛古希臘悲劇,像三大悲劇作家之一的索福克里斯所寫的《伊底帕斯王》和《阿伽門農》。古希臘悲劇亦被稱爲「命運悲劇」,因為它的主題往往是關於主人公的個人意志和命運的衝突。按古希臘人的宿命論,命運是不可抗拒的,是不可知的,它既支配人,也支配神。
「宿命論」帶來一種「悲劇觀」,而「悲劇感」產生於主人公(即悲劇英雄)在苦難中對命運的反抗。在無望但又英勇的反抗中,我們感受到一種生命的力量和崇高。如伊底帕斯,一位有責任、勇敢的國王,最終不能擺脫命運的安排,殺父娶母,自己卻毫無所知,最終伊底帕斯不得不在百感交集中刺瞎了雙眼。《伊底帕斯王》在展示注定發生的事不會因為人的選擇而改變的同時,也彰顯了人不屈不撓的堅強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