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政騏觀點:什麼時候跟銀行借錢做生意變成邪惡的事?

2018-12-1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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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61線,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台15線,濱海風機,風力發電。,20180111-工業區,環科園區,工廠,廠家。(陳明仁攝)

台61線,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台15線,濱海風機,風力發電。,20180111-工業區,環科園區,工廠,廠家。(陳明仁攝)

上一篇《離岸風電不是政府出錢建設》,我強調離岸風電商從開發、維修到除役-從頭到尾負責到底。離岸風電不是像高鐵一樣的BOT案,而是政府提供海域,風電商支付規費稅金,完成各種文件審查,然後賣電賺錢。因此,離岸風機有發電,開發商才有收入。相反地,如果有人喜歡花上千億,在海上蓋不會轉或颱風一吹就倒的裝飾品,也是他們家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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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算知道離岸風電的真相和事實,各種「憑感覺」的陰謀論仍然層出不窮。例如兩種陰謀論非常典型:

A、開發商蓋風場的錢都是跟銀行借的,未來將倒債。

B、開發商將出售股份,賣完就閃人。

A觀點基本上與我們社會運作的常識互相違背,彷彿銀行借錢給離岸風場開發商,是銀行吃了大虧。我相信,很多人都接過銀行打電話來問要不要借錢,最近我自己就遇到很盧的電銷人員。為什麼銀行要拜託我們借錢?因為,銀行是靠融資放款賺錢的。假如我去跟銀行借錢開餐廳,銀行本來就會計算風險,看有無擔保品,餐廳地段,經營能力,然後判斷要不要借、要多少利息等等,這是他們的know-how,不必勞煩路人甲來擔心。

至於B觀點,我跟銀行借的錢還沒還完,可不可以賣掉餐廳或出售部分股份?當然可以。餐廳生意很好,有人開高價併購,我獲得現金可以再去開下一家餐廳,這是美事一件。或者我經營不下去,有人願意低價接手,也是合理的商業行為。所以,風電商出售股份買賣雙方合意就好,一樣不必勞煩路人甲來擔心。

有人說政府強迫銀行借錢給開發商,更是空穴來風的假設。現在苗栗外海的「海洋風場」已經有兩架示範離岸風機,那是在馬政府時期就開始建設的(一樣是廠商投資)。海洋風場第二階段今年會再增加120MV的裝置容量,廠商已經跟銀行團完成融資協商。在這個台灣第一件離岸風電大型融資案裡面,參與的銀行包括:國泰世華銀行、台北富邦、安泰商業銀行、凱基銀行、澳盛銀行、法國巴黎銀行、法商東方匯理銀行、星展銀行、荷蘭商安智銀行、三菱東京日聯銀行、法國興業銀行。

2017-08-28-苗栗竹南由上緯公司建造的示範風機。離岸風電-離岸風機02(資料照,取自上緯官網)
「有人說政府強迫銀行借錢給開發商,更是空穴來風的假設。現在苗栗外海的「海洋風場」已經有兩架示範離岸風機,那是在馬政府時期就開始建設的。」(資料照,取自上緯官網)

各位可以發現,十一家銀行裡面,居然只有四家是本國銀行,而且沒有半家公股銀行。台灣本地銀行沒有融資給離岸風場的經驗,對其風險與商業模式相當陌生,因此裹足不前。反而是外商銀行知道離岸風電在做什麼,比較願意投入。

如果今天台灣本地銀行願意參與離岸風電的發展,我們應該為他們拍手才對。台灣近年來有超額儲蓄的現象,代表有我們充分的資金,但無處可以投資。相較於把資金送往房地產造成房價上漲,讓年輕人苦不堪言,政府應該鼓勵金融業,把資金引導進離岸風電這種有助於本土產業升級、能源轉型、增加優質就業的事業。

最後,我們也可以發現A和B觀點互相矛盾。能夠出售股份,代表債務有人繼承,就不會倒債。我們也常聽到,離岸風電商賺的是暴利,錢都給外國賺走。假設離岸風電真的是低風險高獲利,銀行排隊也會想來借錢給他們。假設擔心錢給外國人賺走,聽到風電商初期釋股的消息,我們應該鼓勵台灣本土的基金、壽險或是財團買下風場股份參與投資,大家一起來賺到風電財,怎麼會覺得開發商要跑路了呢?更何況所謂倒債或閃人,都是在講一個未來的事情,無從證明這些事情真的會發生,說到底,這些陰謀論根本湊不成一個有邏輯的故事。

由歐洲數家退休基金組成的CIP(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投審會已通過其匯入新台幣5億2350萬元的增資案。具有丹麥國營企業色彩的沃旭能源,則要投入上千億建設第一階段的大彰化風場,一半來自母公司資本,一半由母公司擔保在台灣本地融資。我們一方面靠北說外資都不來台灣投資,結果外資要進來投資,連跟本土銀行借錢、將金融利潤留在台灣,都會被說是偷拿台灣人的存款。跟銀行借錢做生意變成是邪惡的事,不知道是什麼樣的鎖國的心理結構?

*作者為台灣新動力智庫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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