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5年來第一次修正《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也更名為《憲法訴訟法》,今(18)日於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降低民眾、國會聲請釋憲的門檻及限制,民進黨立院黨團舉行記者會,表示這是司法改革重要里程碑,這次修法是各界集體努力結果。
民進黨司法委員會召委周春米則整理出這次大幅修法的十大重點,首先,法案從原先鬆散的35條條文,增加為架構嚴謹的95條條文,也將《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更名為《憲法訴訟法》;大法官決議是由傳統的會議性質,改為具有司法審判性的憲法法庭;包括先前決議,未來也不再稱為是大法官的解釋,而是憲法判決。
周春米說,這次修法重大的突破,就是人民可以就個案來聲請大法官宣告違憲,過去人民只能對法律申請釋憲,不能夠就判決來申請釋憲,但是有時候法律本身並沒有問題,而是法官在表示他的法律見解的時候有違憲,這個部分就引進了德國憲法訴願的制度。這次修法也開啟人民可以在判決送達六個月內,提起釋憲。
周春米指出,在大法官判決的門檻,也有重大的突破,從過去三分之二大法官的門檻,降低為過半數同意即可,未來更有利於大法官做成的判決結果。在立法院聲請釋憲的門檻也由三分之一立委降為四分之一,保障少數黨進行救濟的管道。
周春米也說,未來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原則上將採公開法庭、公開直播的方式,參考美國的制度,開放法庭之友到憲法法庭來提供專業的意見。最重要的是,將來大法官所做成的判決書,必須公布大法官同意不同意的姓名及人數,還有主筆大法官的姓名。若裁定不受理的話,也要附理由。
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大審法》20多年來、自1993年2月3日後第一次大修,歷屆國會有爭辯、有協商;黨團幹事長李俊俋也回顧,修法案已六進六出立院,終於完成修法,是司法改革重要里程碑。
柯建銘指出,這次修法是大家集體努力結果,不是某個個人主張,盼各界不要爭功諉過,司法院、法務部也都努力。這個法案在選後、大家都很低迷通過,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