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30日上午行使中央選舉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投票,共有99位立委領票,被提名人江大樹、張淑中、林偕、林慈玲與劉嘉薇皆獲得過半數出席立法委員支持,擔任中選會委員。
中選會組織法規定,中選會主委、副主委及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而本次提名行政院因考量經驗傳承、引進新血及任期交錯等因素,提名林慈玲與劉嘉薇續任。開票結果,此次被提名的5人均已獲超過50張同意票,超過領票立委99人的半數,江大樹、張淑中、林偕3人擔任新任中選會委員,林慈玲與劉嘉薇則續任中選會委員,任期自104年11月4日起至108年11月3日止。
院會行使投票同意權前,藍綠陣營各自召開黨團大會,雖國民黨團對5位人選一致支持,但民進黨團幹事長蔡其昌指出,林慈玲是內政部次長,文官不適任中選會委員,而張淑中曾在資格審查過程涉嫌隱匿,因此決議,對這兩位投反對票,其他被提名人則由黨籍立委自主決定。
此次投票,雖然在野黨對於林慈玲與張淑中持反對態度,並在院會前的黨團大會決議對兩人投下反對票,但在國民黨對中選會人選一致支持下,仍全數通過中選會委員新人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