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30日上午赴議會接受議員質詢,市議員黃珊珊提到新北市仍積欠北市府「公車分攤補貼款」一事,柯表示若再不還,就要告新北。對此,新北市新聞局長林芥佑回應表示,在96-99年期間的台北縣,已提撥22億元的公車價差補貼分攤款給台北市政府,但100年時,台北市政府又改變運價計算基礎,要求升格後的新北市政府補交8000多萬的款項,目前雙邊仍在精算與協調中。
大台北地區公車行駛,常往返於台北市與新北市之間,因此衍生雙邊對於公車票價補貼的分攤議題。市議員黃珊珊今早對柯文哲質詢時,指出新北市在民國96到99年期間,仍積欠台北市8626萬7980元的公車分攤補貼款,黃珊珊要求柯文哲向新北市索討,柯文哲當場表示同意,柯還說,若10月份沒有還款,就要告新北市。
對此,新北市新聞局長林芥佑受訪時表示,台北縣時期96-99年期間,經縣議會通過,總共提撥22億元的公車價差補貼分攤款給台北市政府,但100年時,台北市政府提出運價計算基礎不同,要求升格後的新北市政府補交8000多萬的款項,林指出,台北市當時修改計算基礎要求多返還款項,目前,雙北市府仍在協商討論分攤人次,審計單位也在精算,差額計算出來後新北市府將由相關預算支應,並經新北市議會通過。
此外,林芥佑也表示,新北市府也會透過雙北平台,希望一併檢討各項公車措施有無其他變數,避免爾後再因片面異議,造成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