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4)日審議「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審查結論有關平埔身分認定之條文保留協商,其他均按照行政院提案意旨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發出聲明表示:「此次提案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是為回應平埔族群20年來追求正名的訴求,並同時兼顧保障原住民族既有權益不受影響,期望立法院能儘速審議通過。」
原民會表示,現行原住民身分法將原住民分為山地及平地原住民兩類,為使平埔族群取得原住民身分,行政院提案增列「平埔原住民」的類別,並且同時規定其權利將另外訂定法律予以規範。
原民會指出,此次修正是參考加拿大的民族認定方式;該國依據原住民族各族之歷史、分布及實際狀況,在憲法中明定原住民族分為印地安、英紐特及梅蒂斯等三種類別,並依據個別需要提供不同的服務措施。
原民會夷將Icyang主任委員最後表示,保障平埔族群取得原住民身分,有利於平埔族群文化發展,實踐多元文化相互尊重精神,更不會影響原住民族既有權益,期望立法院能儘速完成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