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美國佔領行動的刺激,日本在二○一一年十月也出現了批判富裕層的示威行動:「佔領.東京」(OCCUPY TOKYO),但卻沒有像廢核那樣獲得廣泛共鳴。這意謂著,依著所處的社會結構,每個社會對「自己不被當一回事」的象徵,有不同的理解。我在第三章也提過,即使在日本國內,社會結構因時代而改變,所以人們意識到的「問題點」也跟著不同。不管在什麼時代,人們總抱著隱微的不安或不滿,但它未必會以較明確的方式呈現。當這些不鮮明的感覺、肉眼無法察覺的東西,以視覺得以感知的具體形態顯露時,人們就會意識到,「原來問題出在這」、「解決這個問題的話,社會就會有所改變」,而起身行動。
當那些隱微的焦躁不安能以感官察覺時,人們會被感動,並起而行動。在「民意」顯露的瞬間、看到煩惱的根源的瞬間、掌握改變生活方式的具體方法之瞬間,人類就進入了「政.祭」的領域,內心充滿感動、進而採取行動。這也是政治、經濟、藝術、學問的原點。
一九六○年的安保條約、一九六八年的越戰,堪稱是具有「代表」性的例證。二○一一年的核災似乎也發揮了這樣的功用。
二○一一年以後,日本興起許多訴求零核電社會的示威行動,大部分參與者的動機與期待,大概可以歸納為以下三點。
第一,並非真心想保護民眾安全的政府,沒有把我們當一回事,且只不過是既得利益集團的集合體罷了。因此已經沒有繼續容忍他們決定一切的理由。
第二,想要以自主思考的方式,創造一個容許自由表達心聲的社會。他們期待建構一個可以接受各種意見的社會,而社會本身也因為這樣會越來越好。
第三,受夠了以購物、消耗電力來排解無聊以及無力感的乏味生活。核電讓少數人受益,卻使得很多人的人生變調。他們不想再忍受以此種方式建構的社會。
這些期望其實普遍存在於每個時代。「問題」顯露的形態乃依著時代與地區的狀況而有所不同,但如果運動是發生在「問題」,與普遍存在的期望產生連結時,就會有很大的影響力。
以二○一一年的日本而言,它就是以廢核的形式出現。
所以我說廢核在日本是適切的課題,正是這個意思。如果運動的推展,促進了社會上的各種行動與討論,而政府也被迫必須重視與民眾的對話;並且人們越來越積極投入行動、進行討論及參與,則運動就不會侷限於廢核一事,而將成為「改變社會」的行動。
如果目的只是要廢止所有的核電廠,也許交給有實力的政治人物就可以達成;不過這麼一來,運動的成果就是被給予的,而不是靠民眾自己的力量爭取而來。假若「改變社會」指得是,多數人的參與、改變既有的思考模式與行動方式,並且在此過程中得到某種力量,那麼交給政治人物的做法就不能如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