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樂園粉塵爆燃,499位受傷、15人不治。士林地檢署10月16日偵結表示,八仙樂園當局與「爆燃」一事無因果關係,因此獲不起訴。該案即將於十二月初再議,作者從事國內外化災因應實務與教學二十多年,特為此文指出刑事局不正確之鑑定方法與檢察官對化災之錯誤認知。
要說明八仙樂園當局與爆燃(conflagration)有因果關係,首先要確認「八仙樂園明知粉塵會爆燃,還出租」。 列是幾個我們思考的問題:
(1)八仙火災到底是塵爆(dust explosion)或爆燃(conflagration) 現象?
(2) 塵爆之災害型態與爆燃者,有何不同?
(3)八仙當局是否知道玉米粉末在室外會爆燃?
(4)點燃玉米粉塵所需之最低能量為多少?
氣體要發生燃燒需具備三要項(1)有易燃氣體、(2)易燃氣體濃度達到「易燃範圍」(flammable range),亦即不能太濃、也不能太稀(LFL,易燃下限),讓氧氣存在與(3)要有「點燃源」(ignition source),例如 靜電、點燃之香菸、溫度高的表面(例如電腦燈)。
重點是,八仙當局是否知道玉米粉末在室外會爆燃?顯然是知道的。證據顯示,彩色玉米派對已經不是第一次在八仙樂園內舉辦。玉米粉末是易燃物質,因此其販售公司於玉米粉末說明書上,已指出「勿於密閉空間噴灑,避免塵爆」。換句話說,它告訴八仙樂園,在室外空氣中,祇要玉米粉末濃度達到LFL,遇「點燃源」就有可能發生「爆燃」現象!這是化學災害領域之基本常識。粉塵(dust -cloud)能於室內密閉空間發生「塵爆」,表示也可能在室外開放空間發生「爆燃」。
八仙火災是屬「爆燃」,並非「塵爆」!這就是為什麼遊泳池設施、電腦燈和舞台均未因壓力而東倒西歪(見不起訴書之敘述與網路影片) 。 釐清災害的原因,吾人才能研擬預防規範,以期防止再度發生此類災害。
「爆燃」與「塵爆」均屬燃燒現象,但其災害型態不同;後者災害型態主要為超壓(overpressure),如為玉米粉末,所產生之超壓可能高達8.2bars(1個bar=14.7psi;1個psi表示每平方英吋承受一磅之超壓)。然而爆燃災害類型主要為輻射熱,受害者呈現灼傷。
「點燃源」包括靜電、點燃之香菸、溫度高的表面(例如電腦燈) 。有必要了解一下,要點燃玉米粉塵所需之最低能量為多少?文獻指出,一旦玉米粉塵濃度達LFL時,所需之最小著火能為0.3mJ(毫焦耳);於自燃溫度時(約400C,auto-ignition point),所需之最小著火能約為10mJ,為LFL情境之33倍! 雖然上述數据,因實驗條件不同,會有所差異,但至少說明,於LFL情境時,玉米粉塵所需之著火能非常小。所以刑事局之鑑定報告狀,未經實際測試就排除「靜電」與「香菸」,是不正確的。
*作者為台灣重大工業意外防治協會理事長,中山大學環工所兼任副教授、前加拿大聯邦政府環境緊急應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