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劣油案持續發酵,甚至有民眾在大賣場好市多「秒買秒退」抵制。彰化地檢署10日提起上訴,駁法官9大缺失;而頂新製油隨後發出聲明,聲稱進口原料以食用級規格採購、報關、受檢與繳稅,「黑心油」在本案不存在。
頂新製油聲明,向越南貿易商大幸福公司購買的是「原油」,台灣雖然沒有對「原油」規定詳細標準,但必須是從「健康豬屠體」熬製;而越南的豬屠體在進入市場銷售時會有通過檢疫合格的戳章。
頂新製油強調,越南的官方函文說明大幸福公司的上游有相關的合格證明與來源證明,沒有不能供人食用的情形,「黑心油」在本案不存在;且嚴謹地從科學方法排除了外界質疑的回收油或餿水油的可能。而成品油沒有重金屬超標的情形,原料油中所含微量重金屬並不等同有摻偽假冒。
頂新製油表示,採購依法合規,進口如實受檢頂新製油以食用級規格進行採購、檢驗與進口報關,並繳交20%的食用油關稅;至於外界誤解「大便精煉後可食用」,但本案經法院判決認定,沒有證據顯示原油來自病死豬,因此沒有「廢棄物精煉後可食用」的可能。
面對一審宣判結果帶來的社會意見分歧與爭議,頂新製油表示,尊重彰檢提起上訴的程序,未來仍會在捍衛食安與秉持油品專業的前提下,釐清事實真相,以期透過司法審理化解相關疑慮,至盼社會能夠回到理性公平的討論基礎,並給予司法獨立審判的專業空間,以維護台灣民主法治社會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