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公告土地現值將於明年1月1日公告,內政部統計,明年全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較107年提高約0.46%,無顯著漲跌;另外,108年平均公告土地現值約為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的91.64%,亦與107年度(91.31%)相當。內政部進一步說明,由於公告土地現值是房地產移轉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依據,因此,只有民眾在買賣或贈與等不動產移轉時才會受到影響。
至於個別宗地公告土地現值方面,108年全國最高價宗地與107年相同,為臺北市信義區台北101金融大樓,108年公告土地現值達每平方公尺176.8萬元(約584萬元/坪)。
內政部表示,公告土地現值是由各地方政府蒐集最近1年房地買賣及收益實例,依照「平均地權條例」及「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相關規定,劃分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各直轄市、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再計算宗地單位地價後,由各地方政府在每年1月1日公告,民眾可於各地方政府地政局(處)網站或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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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出,108年的公告土地現值與107年比較,除新北市及桃園市略為調降(調幅分別為-0.24%及-1.02%)外,其他縣(市)均為調漲,但幅度多於1%以內,普遍無顯著漲跌;其中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調幅分別為0.80%、0.96%、0.92%及0.33%;另外,調幅最高者為連江縣3.46%,主要是其公告土地現值遠低於其他縣市,以及該縣積極推動觀光行銷,帶動當地商機,故公告土地現值調幅較大。
內政部說明,公告土地現值應反映區域的地價動態,並依「平均地權條例」第40條及「土地税法」第33條逐年接近一般正常交易價格。這次調整後,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全國平均比例約91.64%與107年度(91.31%)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