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20日通過一項決議聲明,主張太平島完全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之自然島嶼,且成立南海國際法小組,協助政府從事國際法論證工作,並呼籲總統馬英九任內親赴太平島,以彰顯主權,鼓舞士氣。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104年年會20日上午舉行,並通過學會理事長陳純一等3人提案聲明,主張太平島完全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的自然島嶼,且支持政府「南海和平倡議」,將組成南海國際法小組全力協助政府從事國際法論證工作,以確保「和平南海,國疆永固」。
聲明指出,近年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文件中,提及有關中華民國太平島法律地位為「岩礁」的陳述,與事實完全不符。太平島擁有良好的天然水源與自然土壤,提供豐茂原生植物生長的空間,島上有大量4、5樓高的高齡喬木,例如蓮葉桐125株,最大一株樹圍907公分,初估樹齡363年;瓊崖海棠9株,最大一株樹圍546公分,樹齡初估218年;葛塔德木12株,最大一株樹圍470公分,樹齡初估188年;棋盤腳一株,樹圍228公分,初估樹齡91年。
且長期駐留的100多餘位海巡人員得以種植種類繁多的蔬果並豢養羊、雞等家畜家禽與守衛犬;島上有10張病床的醫院,有3位醫生等,也有郵局與觀音堂,整體生活機能相當完整。
聲明指出,以上事實,足以證明我國在1946年12月12日收復,實際統治69年的固有領土太平島,是一個自然形成的島嶼,天然條件足以「維持人類居住及本身的經濟生活」,完全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的規定。
國際法學會也呼籲馬英九應在任內親赴太平島,以彰顯主權,鼓舞士氣,並向國際社會表示中華民國願意維護各國在南海自由航行與飛越之權,並以國際法和平解決爭端的決心。
此外,台灣南沙太平島碼頭12日完工,原預計馬英九親自飛往太平島主持竣工典禮,卻因美國即將宣布軍售等因素臨時取消,而改派內政部長陳威仁前往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