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染者付費
看到這裡明智的讀者應該會想問:究竟我們要怎麼負擔這所有花費?這是關鍵問題。「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U.N.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二○一一年有份調查,檢視人類要花多少錢才能「克服貧窮;增加食物生產消滅飢餓,又不會劣化土地和水資源;同時避免氣候變遷的大災難」。算出來的價格是接下來的四十年,每年一兆九千萬美元,此外,「需要的投資至少有一半必須投入開發中國家。」
如眾所周知的,幾乎在任何地方公共支出都朝反方向發展了,除了屈指可數的快速發展新興經濟體。在美國與歐洲,二○○八年開始的經濟危機被當成藉口來猛砍國外援助,同時削減國內的氣候計畫。在整個南歐,環境政策和管制都倒退發展,最悲劇的是西班牙,在不容情的撙節壓力下,大幅削減再生能源計畫的補貼,使得太陽能和風力發電計畫逐漸無法運作而關閉。英國在卡麥隆領導下也削減了對再生能源的支持。
因此如果我們接受各國政府資金短缺,而且他們不太可能像為銀行服務那樣,為氣候體系採取「量化寬鬆」(亦即印鈔票)的作法,那麼錢到底要從哪裡來?既然我們只有短短幾年來大幅減少我們的排放量,唯一合理的途徑就是完全擁抱西方法律已經牢牢確立的原則:汙染者付費。
我們已經知道好幾十年了,化石燃料公司的核心產品是暖化地球的元兇,然而他們不僅無法改善這項事實,還積極阻擋我們每一次的進展。同時,石油和天然氣公司依舊是史上獲利最多的一些企業。二○○一到二○一○年,前五名石油公司賺進了九千億美元的盈利。艾克森美孚仍然保有美國史上最高企業獲利的紀錄,二○一一年賺了四百一十億,二○一二年則是四百五十億。這些公司有錢,很簡單,因為他們把清理自己爛汙的代價傾倒在全世界的平民大眾身上。就是這種情況,根本上最需要改變。
而如果沒有強力的行動就不會改變。十多年來,一些石油巨擘宣稱自願將獲利投資於再生能源的轉型。二○○○年,「BP」(英國石油公司)將品牌重塑為「Beyond Petroleum」(超越石油),甚至改變商標為「放射的太陽」,以「古希臘太陽神希洛斯(Helios)來命名這個標誌」。
「我們不是石油公司。」當時的執行長約翰.布朗爵士(Sir John Browne)在那個時候表示,並且加以解釋:「我們明白這個世界需要少一點高碳燃料。我們想要努力的是創造其他選項。」雪佛龍(Chervon),則是推出高曝光率的廣告宣傳,聲稱:「是時候石油公司贊助再生能源……我們同意。」但是根據「美國進步中心」(Center for American Progress)的調查,二○○八年五大石油公司加總起來一千億美元的獲利只有百分之四「投資再生和替代能源」。反之,他們繼續把獲利放進股東口袋,付給高階主管離譜的高薪。艾克森的執行長雷克斯.蒂勒森(Rex Tillerson),一天的酬勞超過十萬美元。他們也投資發展新科技,用來開發甚至更髒、更危險的化石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