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國民黨立委候選人李慶華,今(7)日至士林地檢署按鈴申告,認為同選區時代力量候選人黃國昌及三立新聞台報導影射他買票,控告黃國昌、其律師鄭深元、以及《三立新聞台》記者涉及《選罷法》之使人不當選及加重毀謗罪。
李慶華針對黃國昌在記者會中邀請民眾一起抓賄選、黃國昌律師鄭深元也在會後採訪時表示掌握「一票數千元」賄選情資,以及黃國昌在受《三立新聞》採訪時表示「花錢買票的人,背後一定有系統的財源支持」,認為黃國昌在影射其賄選,於今天提出告訴。李慶華表示「一定告到底」,同時也質疑「是否有人作賊喊捉賊?」
同時,李慶華也指控《三立新聞台》,認為《三立新聞》記者報導「黃國昌陣營估算,對手李慶華得砸6000萬元固樁」並在畫面附上李慶華的照片,是影射買票,憤而提告。
黃營:李對號入座
對此,黃國昌陣營回應表示「只是獲得疑似賄選情資」,反批對手李慶華是「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