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對於建築師來說,樣品屋這件事,真的還這麼美好嗎?
當然我可以理解一開始預售制度是個籌措資金,讓案子足以推動的手法。
我也可以理解一個案子需要適度的包裝。當然,身為一個建築系學生 我更理解建築師需要機會和舞台。可是我反對,建築師透過這些短暫的美好,去當作建築的實驗場。
看過太多建築師的提案都說,難道樣品屋只能有賣房子和傳達建案理念這兩個目的? 他可不可以去思考建築的其他可能性? 它可不可以不單單只是接待中心,更是一件件向美好生活所提出的空間方案? 建築師通常都很浪漫的看待機會這件事情,尤其當有人願意投資創意的機會。
我會希望,建築師們再次審視樣品屋這件事情。
以建商和房地產代銷公司的定位,建築師要是不提出改變。我們永遠不可能根本性的做到建築實踐。況且根本就不是真的"樣品",更何嘗不是一種欺騙。不只對消費者來說是一種欺騙,更也是建築師對空間提案的自欺欺人吧。
建築師要改變,但建築師總是要靠建商才有案子。樣品屋的案子,你不做還是有人會去做。體制的問題,不應該讓建築師承擔原罪,我覺得都沒錯。可是只是跟隨著環境不會改善環境。應該挑戰這種舊的思維。住宅的本質,是家的價值是什麼。建築師真正需要的是對這件事的提案和落實。與其提出 "他也可以是一棟真的房子"的樣品屋提案,能在台北的天空做出真正有靈魂的設計才是真的落實。建商和代銷不會懂這些,他們只懂市場什麼好賣,所以建築師自己需要知道價值是什麼。
也許在某些階段,建築師為了生存做樣品屋是無法迴避的。但至少希望可以在之後拆除這件事情上,讓材料可以回收、垃圾可以減量、最好構件可以重組在利用
至少盡到一點環境責任。我更希望建築師能聯合起來,突破開發和代銷的體制,
不管是由建築師自己融資開發也好,或能推動環境改變,希望能夠落實從設計精神到建築的社會價值吧。
回到文章的一開始,我一直覺得諷刺的是,當我們自詡台北是一個國際城市的同時,竟然只有一些接待中心符合創新建築美學… 記得那場演講的最後,我最後對Dwayne Oyler 說:「 正因為你們做得出好的案子所以被負的責任更重。也所以如此,我希望你們可以思考要不要再做樣品屋這樣的案子。更期待,你們真正的建築,可以出現在台北的天空。」
*作者為在美國念建築系的大學生 但人生志向是要打職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