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替您錄」的發展目標,就是把TiVo的商業模式帶進台灣。由於TiVo當時已是美國家喻戶曉的服務,原因是節目單及使用者介面都做得很友善,消費者可以將自己喜歡的節目預錄下來,要看的時候將廣告快轉過去。錢大衛相信,TiVo在美國很成功,一樣可以複製到台灣。
不過,替您錄雖然也在台灣取得不少粉絲支持,但終究沒有大成功,主因是美國消費者願意每月付費取得服務的商業模式,在台灣卻推不動。到了○九年,錢大衛看到網路頻寬及iPhone等智慧型手機已經成熟,OTT趨勢已經相當明顯,因此決定修改方向,朝智慧電視(Smart TV)目標發展。
所謂的OTT,就是Over The Top的縮寫,字面上意思是「直接越過你的頭頂」,意即不必靠有線電視或電信業者拉專線,直接透過互聯網提供各種影視服務。
錢大衛說,過去TiVo的成功,是因為網路基礎建設仍不普及,因此TiVo可以把節目內容錄下來,放在自己家裡錄影機的硬碟裡,不過,隨著網路頻寬變大,從3G、4G到光世代,加上硬碟貴且無法帶到戶外收看,消費者早就不需要將節目錄下來,服務提供商只要將內容存在雲端,讓消費者透過網路串流來欣賞即可。
於是,LiTV花了2年時間,陸續與十餘家電視廠如三星、索尼、聲寶、大同、奇美、明基、歌林、飛利浦及鴻海、冠捷等合作,推出內建LiTV智慧電視介面的電視,當時主推的應用有電影館及卡拉OK,隨時有100部電影、1萬多首歌在雲端供消費者隨選享用。
不過,只靠Smart TV這樣的商業模式也沒有立即獲得大成功,主要是靠新銷售的電視機數量終究還是太慢,LiTV在經過這些磨練後,不僅更了解消費者需求,也更清楚台灣影視市場的特性,才終於累積出一五年爆發式的成長。
如今, LiTV主推的方案,是消費者每個月付199元,就可以看隨選視訊(VOD)及擁有70多個頻道的電視,前者包括電影、戲劇與動漫,後者則涵蓋新聞、體育、綜藝、卡通等目前有線電視相當類似的電視頻道,更重要的是,消費者可以用同一個帳號,選擇在手機、平板、電腦及電視等多載具上觀賞,這種具破壞性的創新服務,確實已對影視產業起了顛覆性的革命。
中國打盜版 網友轉向台灣
其實,在線上影視市場中,電視向來是最難攻破的領域,LiTV從電視磨練出經驗,再朝向手機、平板及PC發展,與其他競爭者從手機、PC做到電視,是非常不同的;此外,在介面設計上,手機及平板是用手,PC則是用滑鼠,但電視機則要用遙控器,操作方式完全不同,使用情境也有差異,要達到全面性的成功,都嚴格考驗各種技術與研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