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媒體周二報導,一名被拘禁的瑞典人被中國指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這名瑞典人是一個人權組織的發起人之一。
新華社報導說,彼得·達林收集中國的負面信息,培訓無證律師挑起仇視政府情緒。報導說達林已經道歉。
據報導,彼得·達林說他對於自己的行為十分後悔,「我在中國從事了違反中國法律的活動,傷害了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為此我要深深致歉。」
「差不多所有的報告都是通過網上搜索查詢等方式做出來的,並不能反映真實全面的情況,具體案例我沒有親眼所見,我不能保證報告中的內容屬實。」
彼得·達林的組織「人權衛士緊急救助協會」說,達林1月3日在即將飛往泰國時在北京機場被拘留。他被拘留時正值中國在取締所謂的維權律師。
北京說這些律師進行不當活動對當地法庭施加壓力。取締這些律師受到國外法律組織和外國政府的批評,他們敦促北京兌現自己的法制承諾。
新華社報導說,彼得夥同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全璋等人在香港註冊成立名為Joint Development Institute Limited的機構,在大陸以「中國維權緊急援助組」的名義活動,但是他們沒有履行任何註冊備案程序,資金入境和活動完全脫離正常監管。
報導還說,這個組織長期接受某外國非政府組織等7家境外機構的巨額資助,按照這些境外機構設計的項目計劃,他們要在中國建立十多個所謂「法律援助站」,資助和培訓無照「律師」、少數訪民,利用他們搜集中國負面情況,並加以歪曲、擴大甚至憑空捏造,向境外提供所謂「中國人權報告」。
新華社報導還說,該組織還「通過被培訓的人員,插手社會熱點問題和敏感案事件,蓄意激化一些原本並不嚴重的矛盾糾紛,煽動群眾對抗政府,意圖製造群體性事件」。
訪民上訪控告地方政府的事情十分常見,他們投訴的內容經常同徵用土地有關。
達林的組織說,他們從2009年開始就一直通過辯護律師組織關於維護土地權益和行政法方面的培訓,幫助促進法制。他們還發佈了中國司法制度的指南。
該組織說,「他們只支持非暴力、並且按照中國法律行事」,彼得·達林「是以不實指稱被拘禁」。
危及國家安全是中國刑法中列出的一項犯罪,包括一系列具體罪行,包括顛覆國家權力,分裂罪和間諜罪。對犯罪的懲罰的最高刑期是死刑,不過也允許外國人被驅逐。
(編譯:橫路/責編: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