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發電廠送環評審查,用的卻是10年前的氣候資料?彰工火力發電廠開發案20日召開第6次環評會議,環保團體在會議開始前,在環保署門口開記者會,抗議台電漠視彰化民眾健康權益,同時在程序上也有許多爭議。在會議後,環保署結論,將開發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這個案子從民國93年就開始審查,因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進入二階環評,但被否決,結果台電竟然就先自己撤回,隔了一年,又把完全沒變的企劃再送到環保署審查,而且台電引用的空污、氣候調查資料,竟然都是民國95到96年的,用10年前的資料,是很荒唐的事情。施月英也說,台電日前說台灣不缺電,可見電力已經過剩、彰工火力發電廠已經不需要存在。
當時擔任環評委員的律師詹順貴說,他在任期剩下一個半月時,憤而辭去環評委員,因為當時環保署在沒有知會環評委員的情況下,同意台電撤案,此例一開,將後患無窮,因為以後所有的開發單位,只要案子被專案小組認定不應開發時,就可以用撤案的方式取巧,再不斷循環。
「彰工火力發電廠,怎麼會像不死鳥一樣一再復活!」長期關注環境議題、即將卸任的民進黨立法委員田秋堇痛批,鹿港可以說是台灣的京都,日本人可能在京都設火力發電廠嗎?這個環評根本是侮辱台灣人的智商、糟蹋環評制度。她強調,今天並不是又要用電、又不准蓋電廠,而是台電的發電政策要重新檢討,若可以好好節能,我們不需要這麼多電廠。
根據環保署專案小組會議決議認為,本案申請到現在已超過7年,時空背景有高度差異,建議本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即經濟部);施月英也補充,台電之後就必須送新的案子,不能把目前的案子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