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在市議員選舉期間賄選,當選無效官司歷經1年審理,21日下午5時一審宣判,李全教被判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依據《選罷法》規定,須待二審判決李全教當選無效確定後,才會解除議員資格,李全教仍保有議員、議長職務。
台南市長賴清德與李全教之間纏鬥多時,賴清德2015年1月6日表示,為了凸顯地方黑金問題嚴重,在李全教賄選一案未釐清前,拒進議會長達234天,直到台南市登革熱疫情嚴重,被蚊子「叮」進議會。李全教反嗆,賴清德若有這麼大的司法關係,可讓自己被判當選無效,就「以死明志」,而賴清德則回覆,若李全教沒有被判當選無效,就負起該負的政治責任。
李全教被控議員、議長賄選,以及議員當選無效,但李全教表示,他所在選區玉井、南化、楠西、左鎮藍大於綠,不需要買票,也不可能買票。2015年12月21日召開最後1次準備程序庭,李全教親自出庭辯駁,表示與因賄選被判刑的總幹事黃澄清很少接觸,也從未拿錢給對方。
賴清德:遲來的正義 還給台南人尊嚴
賴清德於臉書發文,認為在被告不斷干擾訴訟下,李全教賄選官司延宕多時,一審判決只走了程序的一半,還要高等法院最後的確定判決。期盼高分院記取地院令人失望的作法,應速審速結,還給台南人尊嚴。賴清德認為,這個遲來的正義,著實傷害台南的民主,浪費司法資源。
延宕多時的李全教賄選官司,今天台南地院終於做出宣判。對於台南地院這起遲來的判決,我有三項回應:一、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李全教2014年議員選舉當選無效,對於這個應該在2015年就定讞的官司,卻在被告不斷干擾訴訟下,一再延宕。今天一...
由賴清德貼上了 2016年1月21日
李全教競選市議員期間,台南市玉井區農會總幹事黃澄清等3人被指控為李全教買票,台南地院2015年7月31日宣判3人有罪,全案上訴二審,而議長賄選部分,李全教於2015年4月被起訴,全案仍在台南地院審理。
二審判決當選無效 才會解除議員資格
李全教下午對判決結果表示,「民進黨大勝我心裡早有準備,我對台灣的司法和政治已經沒有期待。」而李全教服務處於判決結果出爐後,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選罷法》規定,須待二審判決李全教當選無效確定後,才會解除議員資格,李全教仍保有議員、議長職務,議會運作如常。
李全教表示,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與不服,台南地院未完全調查清楚必要事證,即判決他議員當選無效,會上訴到底。未來上訴到第二審會再提出必要事證,相信台南高分院最終仍會還給他清白及公道,李全教也呼籲「有心人士」不要用卑劣技倆企圖影響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