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不滿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名下資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8)日以不符停止執行要件為由,裁定駁回,得抗告。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去年8月7日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救國團成立至今約56.1億元的資產將全數被凍結,其所屬15家青年活動中心等營運單位,未來也必須向黨產會申報財產。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救國團雖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但救國團財產是否被認定為不當財產,仍須由黨產會另行認定,並非當然產生的法律效果。換言之,原處分並不當然產生救國團所有的現有財產均禁止處分的法律效果。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救國團因原處分效力,須製作財產清冊報請黨產會備查,並未剝奪救國團結社自由、表現自由,且黨產會於作成原處分的隔天,曾與救國團召開申請動支許可協調會議,後續對救國團動支許可的申請即時處理,因此難認救國團的營業自由受有難以回復損害。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本件不符停止執行要件,有難以回復損害及有急迫情事,因此裁定駁回,還可抗告。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去年說,1952年救國團誕生後,皆由國民黨一手主導,從首屆主任蔣經國,到後來接任的李煥、宋時選、李鍾桂等,皆有國民黨經歷,強調人事上確實受國民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