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時效到期!陳由豪背信案偵結 刑事案件5月也屆滿

2016-02-03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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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由豪於92年被列為台灣十大通緝要犯,涉嫌將東展興業資金挪用到自己名下,金額超過20億元,於2003年被控涉及背信。(東森新聞)

陳由豪於92年被列為台灣十大通緝要犯,涉嫌將東展興業資金挪用到自己名下,金額超過20億元,於2003年被控涉及背信。(東森新聞)

遠赴中國投資PX(對二甲苯)廠的台灣經濟要犯陳由豪,於92年被列為台灣十大通緝要犯,涉嫌將東展興業資金挪用到自己名下,金額超過20億元,於2003年被控涉及背信,逃亡中國;今天台北地檢署表示陳背信案至今已過追訴期,調查偵結,將不起訴。除東展案外,檢方也透露陳由豪另有多起案件,仍被台北地院、台北地檢署通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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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通緝犯變中國納稅大戶?陳由豪「債留台灣,錢進中國」

一手建立起東帝士集團的陳由豪曾在台灣推動七輕計畫,在李登輝執政時期,他透過政商關係,使得東帝士集團輕易取得貸款;然而因投資失當,導致東帝士集團負債累累,之後陸續涉入東華開發掏空案、觀塘工業園區投資弊案、東興大樓等弊案。

陳由豪在2001年解散東帝士集團潛逃大陸,留下了600億新台幣債務給銀行,並以所持的美國護照往來與中國與美國之間。

儘管陳由豪在台灣是經濟要犯,但他在中國大陸卻是繳稅大戶,在中國投資PX(對二甲苯)廠,同時也是翔鷺騰龍集團創辦人兼總裁,後來其所投資的廈門海滄二甲苯化工廠,因傳出有毒汙染,在2007年6月1日引起廈門民眾上街抗議。

2013年,中華民國法務部表示,由於陳由豪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中,有「己方人民不遣返」規定,因此未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意。內政部表示將註銷其臺灣地區戶籍。

陳由豪刑事通緝5月將滿 返台不受追訴

除了涉掏空東展20億外,陳由豪還涉及多起刑事案件,也欠下高達4億5000萬元綜合所得稅,遭到刑事通緝,不過這些刑事案件的追溯期到今年5月即將屆滿,到時陳由豪若返台,將可不必受到刑事案件的追訴。

對於陳由豪在87至89年間,涉嫌將東展興業資金挪用到自己名下,檢方表示於89年12月31日發布通緝至今通緝時效已過(通緝時間至103年9月12日),也因陳由豪有另案尚待調查,故檢方今將此案偵結,將不起訴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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