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台獨獵人」的黃安,因舉報周子瑜於韓國節目上揮舞台灣國旗,引發軒然大波。黃安原先預告3日要返台,卻反悔稱自己怕再生出事端,故取消返台計畫。日前不斷傳出黃安已入中國國籍,移民署對此發表聲明,若黃安已入中國籍,便會廢除台灣公民的身分,但內政部移民署調閱黃安入境紀錄,發現其仍持有台胞證,初步推測仍為中華民國國籍。
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與中國皆明文規定不得具有雙重身分,只能有一個戶籍。若台灣人民要於中國定居,必須向中國公安部提出書面申請,並繳交台胞證、台灣身分證件和出入境證件,若黃安真得在中國設有戶籍,便無法再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及台胞證故,故內政部移民署初步認定黃安仍為台灣籍、且沒在中國設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