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綁鐵鍊肉身擋車抗議 苑裡「反瘋車」20人無罪定讞

2016-02-25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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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2014年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衝入經濟部。(資料照,余志偉攝)

圖為2014年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衝入經濟部。(資料照,余志偉攝)

苗栗縣苑裡鎮「苑裡反瘋車自救會」,2013年4月反對在台灣從事風力發電的德商英華威(InfraVest)設風機,不顧居民意見,其中20位居民與學生自綁鐵鍊在電機座,甚至衝至工程車底下,企圖肉身擋車,此舉被苗栗縣地檢署依強制罪起訴。去年一審判決抗爭民眾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歷經近3年官司訴訟,台中高分院今駁回上訴,判決全部居民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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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開始英華威獲准在當地海邊建造風力發電機,但被控風機設置不符國際標準的「安全距離」,風機所引起低頻噪音將影響居民日常起居、損害健康,且對生態不利,居民自組「苑裡反瘋車自救會」盼英華威正視問題。

當時幾位居民與其他來自台大、政大及清大的聲援學生,分別進入基地,將自己捆綁在發電機座,一部分人坐在工程車路徑,以肉身擋車,工程被迫停止。苗栗地檢署偵查後,將20人以強制罪嫌起訴。

一審期間,苗栗地方法院認為,20人的確會造成施工不便,導致英華威可能矇受損失,衍生民事賠償等問題,但並不構成強暴或脅迫等要素,判20人無罪。

檢方不服再上訴,苗栗縣居民、義務辯護律師力主「捍衛居住正義、守護言論自由」,台中法院認定,被告鄉親、學生佔據工地屬於「干擾他人」行為,並無強制英華威無法動工,不構成強暴或脅迫,全案無罪定讞,不得上訴。

綠能的風車成為擾人的噪音怪獸?

根據「苑裡反瘋車自救會」的聲明,發展再生能源是台灣能源結構重要的一環,但不能「粗暴發展」,尤其英華威公司的風車距離與居民過近,未達國際安全距離的470至700公尺,苑裡風車與居民的距離只有60至250公尺。

國際知名醫學期刊《喉科學與耳科學》論文指出,風車產生的低頻噪音,恐怕會引發風車症候群(wind turbine syndrome),使人產生睡眠障礙、頭痛、暈眩等問題,也是居民擔心的自身健康的因素。 

目前自救會透過這2年的抗爭,與風能公司達成拆2留2的共識,苑裡風車爭議風機已經拆除。歷經漫長的官司訴訟,「反瘋車」運動取得階段性的勝利。而苑裡「反瘋車自救會」的目標,未來表示要繼續向政府爭取法規制定,維護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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