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8日舉行記者會,公布黨版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其中明定行政院下應設政黨不當財產處理委員會,且架設網站定期公開資訊,同時更制定吹哨者保護與獎勵,若第3人願意揭露不當黨產之所在,得酌予獎勵。
黃國昌表示,針對不當黨產,時代力量提出的草案是在行政院2002年提出的版本架構下進行增補,其中包括「吹哨者的保護及獎勵」、「資訊揭露者之免責規定」、「調查程序之公正程序保障」、「受害人之權利回復」、「資訊公開」等特色。
黃國昌解釋,「資訊揭露者之免責規定」,是指知情特別資訊的人士,只要配合行政院底下設置的「不當黨產委員會」接受調查,提供因職務或業務所得知的政黨或其附隨組織的財產來源、取得方式或處分的資料,能受到保護及豁免刑責,若知情人士為公務員,可免除法律責任。
黃國昌說明「調查程序之公正程序保障」,明定不當產處理委員會在調查必須符合正當程序和比例原則,該會派員進行調查時,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文件。
當初權利益損者,得要求賠償
而對於「受害人之權利回復」,黃國昌表示不當黨產由國家取回後,基本上是收歸國有或地方自治團體,但草案明定,若當初權利受到侵害的人或繼承者,得依法自公告起1年內申請回復,並以原物返還為原則,若無法返還原物,將給付相當的價額。
此外,「資訊公開」強調行政院應設立不當黨產專屬網站,委員會應即時公布調查進度,並且每半年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黃國昌也表示,希望國民黨能將不當黨產全數還給人民或國家,作為台灣轉型正義的重要一步,促進台灣社會繼續向前,不要抗拒不當黨產的返還。黃國昌更呼籲行政院不該置身事外,法務部要針對不當黨產表現具體看法,並提出呼應各黨團的對案,儘快送到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