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禁止攜槍出門違憲?近10年來頭一回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受理擁槍權訴訟

2019-01-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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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紐約市限制只能帶槍到射擊場,擁槍人士控訴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保障的擁槍權(AP)

美國紐約市限制只能帶槍到射擊場,擁槍人士控訴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保障的擁槍權(AP)

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明文,保障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即通稱的擁槍權,但美國最大城市紐約法律規定,除了取得許可的射擊場,擁槍民眾不可把槍枝帶出門,引起違反憲法爭議,因此紐約州槍枝協會與3名持槍人士提出訴訟,官司一路打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而聯邦最高法院22日宣布將審議此案,也是美國近10年來,聯邦最高法院首度受理有關擁槍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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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帶槍到射擊場 擁槍人士告紐約市府

根據紐約市槍枝法規,持有槍枝許可證的人,若要進行射擊練習,必須「直接」前往射擊場,不允許中途停留,也不能把槍枝帶去其他地方,就算是帶去自己別的住處,或是離開紐約市,都遭到禁止。3名擁有槍枝者與紐約槍枝協會(NYSRPA)則提出訴訟,認為紐約市法規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保障的擁槍權,而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駁回此案,第2巡迴上訴法院2018年2月維持原判。

原告2018年6月告上聯邦最高法院,而聯邦最高法院22日宣布,將在下次院期受理此案,即今年10月會進行審議,且可能在2020年以前,都不會宣判結果,不過聯邦最高法院宣布受理涉及擁槍議題的案件,不僅是美國近10年來頭一回,也是支持擁槍權的保守派大法官卡瓦諾(Brett M. Kavanaugh)2018年10月上任後,聯邦最高法院首度要在擁槍議題上表態。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近10年來首度受理涉及擁槍權的訴訟案(AP)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近10年來首度受理涉及擁槍權的訴訟案(AP)

近10年未受理擁槍案 最高法院立場恐翻轉

原告委任律師克萊門特(Paul Clement)直言,此案「是很好的機會,重申先前的判決結果與憲法保障內容」。2010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地方政府不可限制民眾「在家以自衛為目的的擁槍目的」,因此多數下級法院解讀,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是只准予「在家」使用槍枝,而聯邦最高法院自2010年至今,也沒有做出有關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的其他判決。

「此案會成為牽涉槍枝法規的重要判決」,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憲法學教授溫克勒(Adam Winkler)表示,「此案會更明確地解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包括關於把槍帶出家的部分」。美國紐約大學(NYC)法學院教授沃德曼(Michael Waldman)直言,卡瓦諾很可能讓聯邦最高法院立場有巨大改變,「在至少4名大法官同意受理的情況下,此案不會是最後1個有關槍枝議題的訴訟」。

美國大法官聽證會:大法官被提名人卡瓦諾支持擁槍權(AP)
美國大法官聽證會:大法官被提名人卡瓦諾支持擁槍權(AP)

白思豪:此法是為了保護紐約市民

聯邦最高法院2008年曾受理類似案件,最後以5比4做出判決,保障「在家」使用槍枝的權利。由於聯邦最高法院之後都拒絕受理涉及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的訴訟,立場保守的黑人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批評,聯邦最高法院形同放棄捍衛此憲法保障權利,「我們持續不處理相關案件,顯然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保障的權利不受聯邦最高法院重視」。

對於擁槍人士與NYSRPA的控訴,紐約市政府委任律師提交的摘要表示,此法規主要是考量公共安全,並引述紐約市警局說法,此法規也是因應「大規模濫用」情況。摘要指出,紐約市境內的射擊場都有完善紀錄,倘若擁有槍枝許可證的人把槍帶出門,說是去紐約市境外的射擊場,紀錄則無從查起。紐約市長白思豪強調,此法存在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保護紐約市民周全。

沃德曼坦言,對於聯邦最高法院受理此案感到驚訝,「因為這只是市法,並非州法,而且像這樣特殊的法律,全國可能只有這麼一例」。溫克勒則說:「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會在大法官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領導下的聯邦最高法院活得很好。」前大法官甘迺迪被視為「關鍵票大法官」,因他退休,美國總統川普才有機會提名卡瓦諾,讓保守派在聯邦最高法院占有5席,而羅伯茲被認為是新的「關鍵票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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