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廖男帶兩名幼女到溪邊自殺被路人擋下,檢方以廖男涉殺人未遂罪向法院聲押被駁,廖男交保後行蹤不明,檢察官認為有逃亡之虞,指揮員警再將廖男拘提到案,再向法院聲押獲准。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淑媛今天指出,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李莉玲認為廖男有逃亡之虞,向台灣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昨天深夜裁准。
檢方指出,37歲廖男和妻子感情不睦且有家暴前科,因此和妻子分居;兩人所生7歲及6歲兩名幼女由住南投縣的妻子照顧,廖男因犯詐欺案將入獄,廖妻於是將兩名幼女交給廖男照顧,讓廖男入獄前能和女兒見面。
但廖男23日因和妻子口角,帶著兩名幼女前往台中市和彰化縣交界的貓羅溪,拿著電線要吊頸殺女後自殺,所幸被一旁的釣客發現擋下,廖男因而停手,將女兒載回彰化住處。
兩名幼女向叔叔提及此事,因此當廖男要再帶兩名女兒外出時就被擋下,員警獲報趕到廖男住處逮人;承辦檢察官李莉玲訊後認為廖男涉犯殺人未遂罪且有串供滅證之虞,24日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裁定新台幣5萬元交保。
廖男交保後行蹤不明,檢察官擔心兩名幼女安危,提出抗告,且指示警方調查廖男行蹤,26日在彰化縣芬園鄉將廖男拘提到案,並再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昨天深夜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