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豬瘟偷渡哥的生命安全,不靠蘇貞昌要靠修法

2019-02-01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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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已有「非洲豬瘟」病毒陽性檢測案例(防檢局)

離島已有「非洲豬瘟」病毒陽性檢測案例(防檢局)

前陣子,有位民眾寧願自首偷渡回台,甘心被審判,也要講出偷渡是非洲豬瘟侵台最有可能的破口,引發社會注目,更讓政府和民眾正視偷渡對豬瘟的嚴重性。事隔兩週,這位偷渡哥又在爆料公社發文,這回是痛訴個資遭到洩漏,家人的安危堪憂,顯示台灣目前在司法及辦案程序上,個資恐有遭到洩漏的疑慮。(因洩漏個資亦可能是偷渡哥的親友、採訪媒體或其他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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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一般刑事庭,如果不願讓對方知道自己年籍資料(住址與出生年月日等),就必須在開庭前,遞上一張要求保密的單子。但往往在第一次開庭時,如果對方也在現場,記性好的就能夠馬上背下你的戶籍地址與居住地,根本毫無保密可言。又或者在起訴後閱卷,也常常能看到應該遮住而被遺漏的個資,讓對方有機會在法庭以外找到另一方,使得人身安全往往堪憂。

我國目前除一些特殊案件外(性侵、組織犯罪等等)適用證人保護法,其餘的案件,幾乎都沒有辦法保護個資,因此往往在開庭後,弱勢的一方,持續在法庭外被威脅的狀況時有所聞。而司法應該是每個人所具備的基本人權,更是最後一道防線,如因怕遭到報復而不敢行使訴訟等權利,那根本就是司法界必須重視的頭等大事!

本案偷渡哥因為他的案子只是違反入出境管理辦法,實在有如芝麻綠豆般的小案,我國的刑法當然不會特別保護這種自首者的身分,換言之,普通民眾在一個沒有保護吹哨人機制的體制下,根本不可能自己冒著生命危險去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偷渡哥李先生的這種舉動,實已超越了常人的膽識,但不出所料緊接著而來的,就是如李先生所痛訴:「遭不明人士打聽,有人身安全之慮」。

司法改革遭人詬病的地方,最大的因素是不接地氣,也就是所謂的沒有與時俱進,這就好比Windows10都已經要往下一個系統更新了,司法還停留在Dos系統,也難怪落後的司法造成種種民怨。

現行凡舉發、檢舉、告發等各種刑事舉報方式,只要向該管機關說明,即負擔誣告罪的義務,所以在這種匿名吹哨情況下,如果是挾怨報復的濫訴,也應該請檢察官匿名對於吹哨者所舉報的情況,做詳加查核,如沒有誣告的故意,那就應該持續對吹哨者匿名保護,如果這種粗淺的保護機制都做不到,那就別談要求人民勇於做個吹哨者,因為只有死路一條。

偷渡哥昨日發文,應就是處於這種狀態,既無適用任何證人保護的法律,政府也沒有持續關心他甚至其家人的安危,所以遭到不明人士的覬覦,那未來誰還要敢來當勇敢的告密者?

非洲豬瘟的漏洞是偷渡與走私,那麼司法上的漏洞就是對吹哨人的疏於保護,偷渡哥的告密與揭發,讓政府注意了非洲豬瘟,但絕不能讓偷渡哥成為那個被黑道追殺的犧牲者!

*作者為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 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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