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長鄭麗君今(30)日出席「後文化政策白皮書」公共論壇,會中鄭麗君指出,過去文化搶救常卡到都市計畫,更會被稱做「文化恐怖份子」;她將推動文資保存從1.0升級到2.0,搶救之外還要再生,文資保存如果對當代人沒有意義,自然大家會贊同拆掉,所以需要再生,跟都市發展共融,也會跟都市計畫結合、創造誘因;對文化產業,鄭麗君表示,會由文策院針對推動調查研究,未來也會建立無形資產的評估、鑑價、保險等機制,以及相關稅制改革等。
台灣文化政策學會舉辦的「後文化政策白皮書」公共論壇原訂日前舉行,但逢鄭麗君身體不適,後又遇內閣改組,兩度延宕後,今日終於在華山文化園區舉行,由鄭麗君出席,回應民間藝術、文化人士對於文化政策的質疑。
彰師大美術系副教授吳介祥詢問,目前「文化民主化」討論機制,是從下而上,但這個機制在選後,有些地方面臨地方政黨轉移,中央、地方政策間會有重新調整,甚至摩擦的部分,有什麼辦法克服?
清大環資系副教授榮芳杰提到,現階段文化資產事件裡,有很多是一般民眾對文化素養的不足 ,要怎麼改變?一般民眾的文資保存,很多私有產權的文資保存越來越複雜,文資政策是否能做多一點?
對此鄭麗君指出,「文化民主化」是歐洲70年代提出,包含民主化跟去中心化思想,首先確立文化作為一種公民權,二是政府角色翻轉,是以人民為主體,政府去支持文化由下的發展,三是文化做為公民權的多元平等,目前已經透過全國文化論壇,提出《文化基本法》,課予政府相關機關如文化保存、文化傳播等責任, 以及文化治理體系體系,在政府體系裡的優先性,如文化預算要優先編列,還有《採購法》的評估,以及文化影響評估。
「對立式的文化搶救 被稱文化恐怖份子」
對於民間開發行為,鄭麗君說明, 會在《文化基本法》裡規範,而是否要在《環評法》強化,會再考慮,各縣市會透過追蹤體系了解要如何落實;她強調,要推動文資保存從1.0升級到2.0,過去是搶救式、對立式的文化搶救,常常會卡到都市計畫、開發計畫,更會被稱做「文化恐怖份子」。
鄭麗君說,文資保存2.0是系統性減少文化基因的遺失,不只是搶救,還要再生,保存下來如果對當代人沒有意義,自然大家會贊同拆掉,所以需要再生,跟都市發展是共融的,像是再造歷史現場計畫裡,就有看到一點點這樣的可能,給地方政府區域型保存預算,去做空間治理的布局,這是一個嘗試。
拋容積銀行議題 「保障容積移轉」
鄭麗君並說明,只有《文資法》是不夠的,要推動公有文化治理,透過文化會報,告訴各部會,「你們家有寶貝」 ,要有系統性地治理,至於私有文資治理,需要更有高度的2.0制度設計,要跟都市計畫結合、創造誘因,讓既有政策工具好用,像要不要成立容積銀行,保障一定比例容積移轉?在修《都更條例》時,文化部也有加入,再來是引入公私部門資源,設立中介組織協助再生跟營運,以及《文資法》再修法等,相關研究都已經委託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