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部長沒有多說什麼。只是靜默。
那天上午,我在財委會現場聽到一位國民黨的資深委員,再次以「富人把錢留在國外的處理成本約10%,所以當初才會將稅率降到10%,讓錢回來,就可以課到稅」的說詞作為理由,試圖為馬政府當年的政策辯護。
這正是我在第二次質詢張盛和部長時,想要究明的重點:調降後,真的比較有「效率」嗎?真的有課到稅嗎?
我拿出利用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的數據作成的附圖,指出在2013-2014年的遺產總額雖然躍升至超過6500億,但遺產稅的應納稅額卻一路下滑。具體而言,即使排除2010年因王永慶先生過世因素所造成較高的稅額,由2011年到2014年,儘管遺產總額提升,但應納稅額卻由2011年的224億逐年下降至2014年的129億,應納稅額佔遺產總額的比例更由2011年的3.93%下滑至2014年的1.98%。
這個改革,真的提升了「效率」的價值嗎?我想,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馬政府即將解散,而被朱敬一院士點名「降遺贈稅有功」的官員們,也早就下台了,責任的追究,似乎只能交給歷史。不過,錯誤政策留下來的惡果,仍是由我們共同承擔。
當然,這個錯誤必須由新政府收拾、必須由新國會矯正。
我相信,為了實現世代正義,我們必須停止透支下一代的未來。只有下一代有未來,台灣才能有未來。
啟動租稅改革,從重新檢討遺贈稅開始。
*作者為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