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的「影視音」股已逾20家,對於影視音的企業來說,手上的「軟實力」、和「智慧財產權(IP)」正是最大的生財工具,以五月天演唱會幕後團隊必應創造的例子來看,必應創造的營收結構「軟」、「硬」比大約是3比7,顯示了必應創造真正能創造營收價值內容的部分仍是不足的,若要將收益極大化,應該極力地擴充軟實力,畢竟以兩者提高同樣的比例來說,軟實力所創造的收益必定較硬實力的部分高得多。
而文創產業就是一個『本夢比』,個人觀察台灣的文創類股,股價表現和真實獲利情形往往搭不上線,『本夢比』相關的興櫃公司其風險也相對其他類股較高,乃因其賣的「夢」非常抽象,除非投資人能找到一個合理的價格,判斷公司獲利能力跟它的股價符合,然而,對於散戶來說,在缺乏金融機構所擁有的精密股市預測軟體下,加上文創類股在市場上損益的高度不可預測性,要做出正確的判斷更添難度了。而在台灣,文創類股在市場中還相當小眾,如果進得去卻出不來,只是增加流動性風險,所以個人認為,文創類股在投入資本市場「前」應當做更周延的考量,除了要有一定基礎的資本外,也當提升流動性資產的管理。
再者,舉韓國文創產業發展的契機來說明,韓國於1997及1998年的亞洲金融風暴,韓國受到重創,並且在經濟萎靡之際仍和IMF表示國內貨幣供給沒問題,直到被IMF人員發現其貨幣只能使韓國再撐7天,IMF便趕緊予以援助,加上韓國婦女掀起了一陣捐金飾救國家經濟的愛國風潮,使韓國度過了巨大的金融危機,而此後,韓國政府痛定思痛,決定調整產業政策,主力發展高科技產業和文創產業,其中,文創產業也包括遊戲產業(同時強化了光纖、互聯網產業)、音樂產業、及影劇產業,韓國之所以能在影劇產業成為亞洲的領頭羊,是因為他們掌握了平台經濟的力量,平台經濟依靠的不僅僅是本身活動的價值而已,而是藉由吸引其他供應商,誠如:電視台、廣告商,以進行上下游的整合,在上下游都滿足的情況下為平台經濟創造無限的產值,結合前段,由於文創產業的價值很抽象,難以真正用金錢衡量,除非它能帶來周邊效益,否則若市場只侷限於台灣的話,沒辦法創造更多現金流的來源和價值,這是現實的,卻同時也是文創產業的宿命和其翻身的主要機會。
*作者為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