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條例》人事凍結範圍達共識、現任總統職權「保留」

2016-03-2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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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查交接條例。(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查交接條例。(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4)日再度排案審查《總統職權交接條例草案》,針對人事任調禁止或縮減條款,朝野達成共識。不過,有關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就任期間前之現任總統權限,朝野則再起戰火,最後會中決定「保留」,待下次會議再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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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總統及中央各級機關政務首長,在交接期間內的任用、遷調或核定人員權,朝野24日達成共識,不得範圍包含: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之人員;二、上校重要軍職以上人員;三、公營事業、政府投資之民營事業、代表政府出任社團法人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負責人、經理人。

不過,若屬公營事業與泛公股事業之負責人,有董監事改選需要者,以及駐外人員的任用或調遷有必要時,則不受此限;另外,也排除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任用者。

至於眾所矚目的現任總統在交接期間的權限,國民黨團版本主張,若新增重大政策、特別預算,或「締結國際條約」或簽署「台灣地區與人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前,現任總統應先諮詢總統當選人意見。

民進黨版總統當選人得暫停執行政策主張,國民黨批違憲

民進黨團版本則主張,「締結國際條約」或簽署「台灣地區與人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訂協議,諮詢結果函送立法院;另外,在交接期間,除了立法院已通過的法律、預算及政府經常性支出外,民進黨團認為,由「總統當選人」認定的爭議性政策、命令、預算等均應暫停執行,在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就任後才始得處理。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關於由「總統當選人」來認定爭議性政策、命令、預算,有違憲的疑慮,應是現任總統諮詢總統當選人意見。國民黨團書記長王育敏也指出,此規定是在限縮現任總統職權,不宜倉促立法。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則批評,賴士葆在2008年提出的版本中,就曾規定「凡未經執行之爭議性政策、命令、國際條約、特別預算等均應凍結」,「怎麼會換了總統就換了腦袋呢?」對此,賴士葆回應,當時他提案時,黨籍在新黨,並非國民黨籍。

在藍、綠雙方爭論不休時,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表示,若民進黨團願意堅守讓總統當選人認定爭議法案的原則,時代力量絕對願意支持,他甚至還說:「如果主席同意,可以給我10分鐘,把條文寫出來!」

不過,朝野在經過近2小時的討論後,該項條文仍未達成共識,召委段宜康只好裁示,《交接條例》下次輪值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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