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陳師孟調查「前總統陳水扁被訴四大案」更換承審法官一案,監察院今(13)日召開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在1.5小時討論後通過調查報告,據指出,報告並未涉及彈劾或糾舉,僅還原事實,並要求台北地方法院檢討改進。
2008年12月時,台北地院召開庭長會議,將原抽籤分由法官周占春等審理的「前總統陳水扁被訴四大案」,決議併入法官蔡守訓審理的「吳淑珍等被訴貪污案」,遭外界質疑「中途換法官」、「大案併小案」及「專業庭併一般庭」等疑慮。
陳師孟指出更換法官時機可疑,有政治動機,表示一般是法官生病或特別的出國等情況才會提出換法官,且特偵組2次聲請羈押陳水扁都被周占春駁回,僅限制住居;過幾天換法官後,特偵組對周占春的裁定提出抗告且成功。對此,陳師孟認為有違反「法定法官原則」之疑慮,並申請自動調查。
據與會監委指出,今日通過調查報告中並未提出彈劾或糾舉,只還原當時真相,並要求台北地院檢討改進,但因還有不同意見需整合,最快明(14)日召開記者會。